一是责任落实。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具体承办,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分工分解表,落实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三级负责制”的工作责任链。二是措施落实。将建议和提案集中交办,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主动超前答复。同时,采取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形式,及时主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所提建议、提案的意见。三是成效落实。对建议提案涉及事项能够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逐步解决的,列出计划,限期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力求建议提案的办理达到代表委员满意、人大政协满意、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