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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听证会的公告(1号)

发布日期: 2019-06-14 09:11: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区的智慧停车项目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拟组织召开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听证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目的

  贯彻人民城市人民管,让群众积极参与停车管理,建言献策,完善智慧停车项目的智慧管理、计时停放、收费调控、车场组网、信用管理等系统政策,从而达到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听证会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0人,其中:

  (一)人大代表2人;

  (二)政协委员2人;

  (三)群众代表8人;

  (四)企业代表2人;

  (五)政府部门代表2人;

  (六)消费者协会2人;

  (七)媒体记者2人。

  三、公示时间

  自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共5天。

  四、相关要求

  (一)群众代表要求。凡年满18周岁,热心于城市管理事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犯罪记录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代表。群众代表从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产生。

  (二)报名事项要求。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五室六联办公室。

  报名电话:2705996

  报名时,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三)建言献策事项。其他未能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群众,也可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停车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记录、整理,感谢您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作出的一份贡献。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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