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川:向第13例眼角膜第9例遗体捐献者致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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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凌晨2:30,因病去世的张先生在淄川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其家属见证下,将眼角膜捐献给济南明水眼科医院,遗体捐献给滨州医学院,成为淄川区第13例眼角膜捐献、第9例遗体捐献实现者。 凡人大爱,生命礼赞。 近年来,淄川区关注和支持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人群逐渐壮大,成为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弘扬人道,彰显博爱,这股乐于奉献的大爱之潮,在淄川大地上涌动着。以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的方式,让生命用一种别样的方式“活着”,让生命得以延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无悔选择。 他们中间有“不讲任何条件,不举行仪式,把遗体捐给国家解剖”的全国劳模、遗体和角膜捐献者徐其友,“我死后,你们一定要帮我完成捐献,这也算是我作为一名老党员为社会做的最后一点贡献,你们一定要完成我的心愿!”60年党龄的眼角膜捐献者朱左修,“相信科学,志愿捐献遗体,供医学院的同学们学习医学用,以造福人民”孤寡老人、遗体捐献者李伯荣…… 在已经签订了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69名志愿者中,有好几对夫妇:“人死了,与其火化什么也没有了,还不如为国家、社会做点贡献,给医学上做点贡献更有意义。”的宋明君、任即云夫妇,“如果自己死后也能捐献遗体和器官,帮助需要的人,这一辈子真正值了。”的顾红利、陈海燕夫妇,还有周慕琳、孙红梅夫妇,吴乃昌、王哲夫妇等等 主动作为,全程服务。 淄川区红十字会将遗体(角膜)捐献工作确定为“一次办好”服务事项,积极为捐献志愿者做好服务。规范流程,将报名条件、登记事项、实现捐献、人道缅怀纪念、联系方式等工作流程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者一次完成材料提报工作,即时填写《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者耐心细致地讲明政策,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方便的志愿者,在签订《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时,主动上门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对到单位咨询、登记行动不便的老人,联系车辆安全送回家。2019年签订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29份,其中到志愿者家中签订登记表10份。实现遗体捐献3例,眼角膜捐献4例,全部是到现场见证捐献全过程,并未捐献者家属办法捐献证书。 做好人文关怀,完成登记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志愿者颁发《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证书》,再次明确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捐献实施完毕后,由区红十字会颁发遗体(角膜)捐献证书,在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上镌刻捐献生平简介作为纪念,每年组织实现捐献者近亲属开展纪念缅怀活动。对捐献者家属到家中慰问,主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遗体(角膜)捐献者任某的妻子,因丈夫去世,出门买菜时精神恍惚骑电动车撞到路边车辆导致身体多处骨折,高昂的医疗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压力大增,在了解情况后,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和亲切的关怀问候。 捐献事业,道重任远。 对于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一般人很少能准确了解这一事业背后的社会意义。据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后,由其确定的执行人将遗体(角膜)人体器官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且在捐献者逝世后进行接受,不接受活体捐献。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用于医学教学、科研和临床。 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是红十字会的意向核心职责,201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就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淄川区红十字会是全区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关,志愿者可以到区红十字会进行咨询、办理捐献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淄川区共有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者69名。“遗体(角膜)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用自己无私的奉献,谱写了一首首生命赞歌;以自己的无私大爱,践行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他们打破了传统世俗的观念,倡导着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以高尚的人格体现和道情操,感召了更多捐献志愿者加入到这支神圣的队伍中来。”淄川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孙滨说。 (区红十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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