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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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安排,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现将我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推荐对象(9个)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罗村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双杨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洪山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个人推荐对象(18名) 宗志强(男) 淄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乔秀峰(男)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宗加新(男) 淄川区西河镇党委书记 单志革(男) 淄川区昆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傅 鹏(男) 淄川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铭会(男) 淄川区龙泉镇副镇长 刘元虎(男) 淄川区岭子镇副镇长 李 明(男) 淄川区寨里镇总工会副主席 仇 凯(男)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侯可朕(男) 淄川区太河镇城镇建设环卫中心主任 曹成垒(男)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安环办主任 王荣秋(男) 淄川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波(男)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启喜(男) 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义民(男)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高锟长(男) 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主任 高永文(男) 淄川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蔡尚高(男)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9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通讯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 举报电话:5186001;18560270710 邮政编码:255100
淄川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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