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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1-16 17:19: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安排,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现将我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集体推荐对象(9个)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罗村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双杨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洪山镇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个人推荐对象(18名)

宗志强(男)  淄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乔秀峰(男)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宗加新(男)  淄川区西河镇党委书记

单志革(男)  淄川区昆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傅  鹏(男)   淄川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铭会(男)  淄川区龙泉镇副镇长

刘元虎(男)  淄川区岭子镇副镇长

李  明(男)   淄川区寨里镇总工会副主席

仇  凯(男)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侯可朕(男)  淄川区太河镇城镇建设环卫中心主任

曹成垒(男)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安环办主任

王荣秋(男)  淄川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波(男)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启喜(男)  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义民(男)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支部书记、主任

高锟长(男)  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主任

高永文(男)  淄川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蔡尚高(男)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发现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9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通讯地址:淄川区般阳路35号

举报电话:5186001;18560270710

邮政编码:255100

 

 

淄川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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