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部门动态

淄川警方快速查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案件

发布日期: 2020-02-17 10:44:16 浏览次数: 字体:[ ]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勠力、众志成城,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淄川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疫情类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全力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疫情期间跨省会网友  阻碍执行职务被处罚 

       疫情期间,“少外出、不串门”已经成为大家有效防控疫情的自觉行动。可是有个安徽的小伙子偏偏无所顾忌,在情人节这天自驾车到山东会网友。更为离谱的是,面对工作人员的劝返,他竟然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淄川境内。

      2月14日13时许,在淄川滨博高速淄川检查站,正在执勤的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一辆浙江牌照的汽车驶来,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司机周某进行体温测试后、劝其返回。没想到周某不听劝阻,明知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拒不服从,强行开车进入淄川境内。民警立即跟踪追击,将其拦停。经调查了解,周某是安徽省淮北市人,当天由安徽自驾车到山东,想到滨州约会网友,在滨州高速收费站被疫情管控检查人员劝返,便又沿高速公路来到淄川,欲从淄川下高速后再绕行到滨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周某被淄川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未戴口罩出门被劝阻 男子酒后寻衅滋事

       2月14日16时,家住洪山镇涧北社区的李某未戴口罩酒后来到小区劝返点,在明知社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将劝返点的简易门门鼻损坏,强行外出小区。面对劝返点工作人员的劝阻,李某拒不听从,乘着酒兴对工作人员大吵大闹,扰乱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2月15日,淄川公安分局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遵守疫情期间有关防控措施规定,防止疫情蔓延扩散,是我们现在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部门的工作,携手同心,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区公安分局)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