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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18 14:56: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区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和市政府关于《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淄政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通过企业UK提交稳岗补贴申请表,提交成功后将所需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邮箱,提出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经办机构收到申请信息后会通过无形认证比对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分批次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附件: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xls

          附件3: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操作流程.docx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月26日下午5点

失业保险科邮箱:zichuanshiye123@163.com   

联系电话:0533-5260070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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