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印发的《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代步车实施区域限行的通告》已实行近3年,取得良好效果。我单位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后正式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到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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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代步车实施区域限行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