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现将我省(不含青岛)涉嫌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及金融机构予以重点关注。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省(不含青岛)涉嫌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