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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六批)

发布日期: 2021-04-22 16:4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13007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五松山西侧,本村村民宋某某建设一非法建筑房屋,并在房屋周边进行非法采石卖石,倾倒化工废物,严重破坏山体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1.反映“非法建筑房屋”问题。经查,洪山镇车宋村民宋某某于2000年在洪山镇车宋村村东南方向在原有房屋基础上翻建,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标准,现场检查时,该村民不能提供出相关证明手续,情况属实。
    2.反映“非法采石卖石”问题。经查,该位置为上世纪70年代历史形成的采石坑,至今已有40余年历史,已废弃多年,现场检查时,无开采设备。
    3.现场检查时,仅发现一处渣土堆存放并已蓬盖,经了解,系舒香苑8号楼回填土临时填实。
属实1.责成淄川区依照《淄博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程序和宅基地用途加以认定。
    2.责成淄川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做好监督管理,防止违法占地、私开乱挖、倾倒化工废物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20413009淄川区党校东侧淄博外国语中学老校区东南角厕所周边常年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学校使用围挡遮挡,影响生活环境,要求彻底清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位置为2016年淄川区政府重点项目文苑巷改造工程项目地点,此工程因部分拆迁占地未协调完成而搁置取消,此处是镇办已协调拆除的地方,后期因工程搁置取消施工单位将此处用围挡围住,附近部分居民乱扔垃圾,造成此处存留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情况属实。属实一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将此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
    二是拆除围挡恢复成院墙,同时,将地面清理干净。目前,正在清理中,计划于4月23日前完成。
建议不予问责
30413013淄川区双阳镇白沙村东侧山体上的双凤化工厂全天不间断的化工异味刺鼻,严重扰民,前期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得到解决,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经查,淄博双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白沙村的正西方,该企业已于2007年5月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已建设为淄川双凤生活区。淄川区对白沙村周边进行排查,距离最近的化工企业,为淄博泓聚顺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次氯酸钠生产,主要原副材料为:副产次氯酸钠溶液、液碱、氯气等原辅材料等,经液氯气化、配料冷却、通氯气反应、循环吸收等工序制成次氯酸钠。经查看该企业2021年2月28日季度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但产品次氯酸钠产品略带似氯气气味,情况属实。属实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40413014淄川区西河镇新庄村卓正石材有限公司,破坏新庄村西山上耕地用于开采石头,导致村民无法耕种;西山上的杨树也被挖走,破坏生态环境;并且存在噪音扰民情况,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经查,反映的“新庄村卓正石材有限公司”为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是经市政府批准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矿山之一,属山铝自备矿山,2014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8年申请扩界,有效期限自2018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4日。
    该企业按照批准矿区范围埋设界桩,转办件中反映的“新庄村西山耕地”位置位于该矿西南边,在批准矿区范围内(界桩东北边),占用地类为采矿用地,已于2018年12月开采完,2019年3月开始回填修复,现在已经基本回填完毕,下一步计划坝堰覆土,进行治理修复。
    现场检查时,采区范围内没有树木,在批准矿区范围外(界桩西南边)发现部分杨树。
    经查阅该企业第一季度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同时,4月14日,委托监测机构对其进行了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但在开采过程中,机械破碎确实产生噪音,情况属实。
属实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开采完矿区的生态修复治理,督导企业严格按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不得越界开采,同时定期对企业进行噪声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B类
50413020淄川区昆仑镇石牛埠村村西侧淄川宏胜化工厂,常年有化工异味,4月11日从厂内流出液体化工废料淌至本村路面,对周边村落均产生影响;工厂西侧存储大量的工业废料,每逢阴天下雨会造成严重刺鼻气味,并使用化工废料生产相关产品,要求清除化工废料并对涉事企业进行关停。淄川区1.大气污染1.反映“淄博市淄川宏盛化工厂化工异味,每逢阴天下雨会造成严重刺鼻气味”问题。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每年5万吨净水剂项目,由于市场原因于2021年4月2日停产至今。经查看企业一季度检测报告,外排废气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有少量异味,情况属实。
    2.反映“4月11日从厂内流出液体化工废料淌至本村路面”问题。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该企业4月11日对地面进行硬化,完工后进行地面清刷,由于水量过大,流至本村路面,造成外溢现象。
    3.反映“工厂西侧存储大量的工业废料”问题。厂区西侧存储大量的工业物料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主要成分为三氧化铝,作为煅烧铝酸钙粉的原料回收利用。现场检查时,滤渣储存于工厂西侧,全部蓬盖,但原料车间地面有洒漏。
属实淄川区已责令该企业对西侧滤渣进行入仓储存,整改完成后方可生产。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察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60413036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村南首有人私开乱挖,采石卖石,破坏山体生态环境,且晚上6点至早上5点有大型半挂车运输石头,扬尘噪音污染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 6.生态经查,反映问题位置位于黑旺村南,为城区20公里范围内历史遗留黑旺矿坑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区。该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4月27日批复,由山东省宏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修复。目前,实施治理的区域是项目区南部,地貌为原黑旺铁矿关闭前开采排出的渣石历史遗留形成的渣石堆,不是山体。项目区北部地貌为山体,因与青州市存在权属争议,目前,未实施治理。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在4月12日施工过程中因扬尘治理设施不完善,被寨里镇政府责令停工整改,群众反映“扬尘污染”问题属实;接到转办件后,寨里镇政府联合区自然资源局于14日、15日对该处先后进行了4次昼夜检查,未发现破坏山体、私自开采行为。
    4月14日下午、15日夜间,淄川交警大队对该处进行了2次检查,均未发现运输石头车辆。经调取黑旺村4月10日以来夜间监控发现,夜间12时左右有大型货车为躲避非现场执法系统而利用黑旺村东进村路口绕行。
属实一是责令施工单位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整改完成后方可复工建设。
    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
    三是在黑旺村村庄入口处设施限高杆,并设置并设置警示牌引导大车不要从村内道路通行。
    四是充分依托省道青周路寨里镇黑旺段位置开展非现场执法。
    五是开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严查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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