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0414001 | 淄川区昆仑镇奎一村村书记王某某在村内有一砖厂,砖厂内原材料裸露摆放未进行棚盖,扬尘严重,要求查处并核实该砖厂手续是否齐全。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该厂为淄博万宏节能砖厂,位于淄川区昆仑镇奎一村内,主要从事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于2002年1月25日办理“年产3000万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审批意见,于2018年8月1日通过验收。经现场检查,该处企业料场内存放的煤矸石确存在蓬盖不严,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问题,易造成扬尘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责令淄博万宏节能砖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2.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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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414002 | 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村南侧生产石灰,为逃避检查夜间进行作业,扬尘、异味严重、噪音扰民且没有任何手续资质,要求查处,并建议不要已赶走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处理。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位置为2016年淄川区政府重点项目文苑巷改造工程项目地点,此工程因部分拆迁占地未协调完成而搁置取消,此处是镇办已协调拆除的地方,后期因工程搁置取消施工单位将此处用围挡围住,附近部分居民乱扔垃圾,造成此处存留少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 属实 | 淄川区已责令耿某立即对存放石灰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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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414005 | 淄川区西河镇田庄村集市东侧村内进行开发,没有喷淋设施导致挖掘机、装载机带泥土上路,扬尘严重且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并核查此处是否有环保手续。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田庄村集市东侧村内开发项目属于西河镇田庄村和山东德禄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民宿医养旅游项目。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没有配套喷淋等抑尘设施,施工物料未落实蓬盖措施,平整场地时产生扬尘,情况属实。项目完成整改复工后,对其进行现场噪声检测。经查阅相关规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四项“房地产业”、第五十项“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相关要求,该项目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属实 | 责令该项目立即对现场料堆进行苫盖,目前已基本苫盖完成;西河镇政府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督导其尽快办理除环保外的相关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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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414016 | 淄川区查王村将军路新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塑料手套,异味刺鼻,影响居民健康。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的新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山东奥博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经查阅该公司第一季度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期该公司因废气处理效率不高、处理异味效果不佳,居民投诉较多,为此,该公司新上RTO蓄热燃烧废气处理设备,但在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轻微烧焦异味,情况属实。 | 属实 | 1、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数据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2、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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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414017 | 临淄区张店区淄川搭接处赵台山、罗村镇现在有一个生态修复项目,承包的施工队借助生态修复的借口盗采矿石,3.31日被发现以后报警,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结果;罗村镇的鲁中水泥厂大量的砂石堆集料,固体废料堆积,对环境保护和军队管理造成困扰。 | 临淄区、经济开发区、淄川区 | 6.生态 | 临淄区公开招标的赵台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项目,目前,项目1标段正在进行覆土施工中,出入路口已设置限高杆。1标段部分区域因与驻军71345部队靶场存在权属争议,争议区域暂不允许进入施工。2021年3月31日,接警后到现场,未发现有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在现场。 经查,反映位置原为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采场,已于2015年关闭,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现场检查时,该处堆放有石灰石、煤矸石等,并进行了篷盖,暂作为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原料临时存放点,情况属实。存放点之外区域已进行了点状覆土绿化。 | 属实 | 一是责令临淄去尽快对接部队权属争议,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竣工。 二是责令淄川区和临淄区加大打击石料外运违法行为。 三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原料暂村点的巡查监管,落实临时存放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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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414026 | 淄川区罗村镇东刘村东山孙某亮在此开山采石,面积南北150米,东西180米,深30米,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6.生态 | 经查,反映问题为淄川区罗村镇永强石料厂矿山修复项目,该项目位于罗村镇肖家村村东,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3月20日进行了批复。2020年4月3日,由罗村镇政府委托拍卖公司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对土石料进行了公开拍卖,买受人为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对该矿进行治理修复。反映“孙某亮”,为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滨的哥哥,曾参与矿山修复临时工作。 在该项目修复过程中,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产生部分石料对外销售,情况属实。经区自然资源局核查,该项目修复过程符合设计方案要求,未发生违规行为。现场检查时,因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建设,穿过该矿区并占压部分矿区修复范围,该项目暂时停工,未建设。目前,高速路建设施工单位正在该处进行路基整平工作,产生部分弃渣用于路基回填。 | 属实 |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区域的巡查监管,督导矿区修复单位严禁越界施工,高速路施工单位禁止开山采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B类 |
7 | 0414044 | 淄川区寨里镇孤山村段现建设高速路,石料没有遮盖,非法占地存放石料,非法倾倒石渣。 | 淄川区 | 3.固废污染 | 经查,反映位置位于寨里镇孤山村段,目前,该地点正在进行济潍高速公路建设。现场检查时,在清风岭隧道出口处,施工单位主线施工工作破解山石,石料堆放没有进行遮盖,情况属实。 其产生的石料,集中在弃土场存放,用于施工需要,此处场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不存在非法占地问题。产生的石渣用于高速路建设淄中路改线路基回填,不存在非法倾倒问题。 | 属实 | 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现场产生的石料和渣土进行篷盖;同时,加强监管,根据环保要求随时遮盖,不得产生施工扬尘。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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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414047 | 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范家林山被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6.生态 | 经查,反映的地点位于淄川区龙泉镇龙四村东低矮丘陵,村民俗称樊家林(范家林谐音),该处是淄川区2018年度第一批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龙泉镇片区第五地块,总规模为184.4亩,由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该地块土地开发整理于2018年12月开始实施,整理过程中,产生部分石料,拟用于砌筑地堰使用,情况属实,但未对外出售。因“利奇马”台风受灾,“新冠”疫情,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区与该项目整理范围部分重合等原因,造成该项目2019年8月份停工至今。待高速路建设完成后,对剩余地块再次进行土地整理。现场检查时,现场存放着土地整理产生的石料,裸露未篷盖,无开采设备,未发现采石行为。 因建设济潍、临临高速公路,龙泉镇韩圣村、龙一村、龙二村、龙三村、龙四村共544处坟墓需要迁移,龙泉镇选址樊家林(范家林谐音)为坟墓集中安葬点,占用未利用地9亩。现正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挖掘墓穴,产生少量石料用于修理地堰使用。 | 属实 | 一是责成淄川区立即对裸露石料进行蓬盖。 二是责令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根据高速路进度,及时对剩余地块进行土地整理。 三是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私自采石行为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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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414056 | 淄川区太和镇杨泉村、林泉村、北下车村、王子山村共有的山体被祝波用大型挖掘机翻了一遍,现在没有任何植被覆盖,扬尘严重,雨季水土流失严重,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果,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6.生态 | 1.经查,举报反映的现场位于太河镇北下册村与林泉村、王子山村、杨泉村交界处,地形为低矮荒山。为淄博市淄川区凤凰山祝康养老院项目区。该地块经批复使用,批准征收太河镇王子山村、北下册村、杨泉村、林泉村土地共35.08亩,该项目实施单位为淄川祝康石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机械设备,未发现破坏山体行为。但经询问调查,前期为保证该工程顺利施工,该公司对该处场地利用挖掘设备进行过平整,情况属实。 2.经查,此地段为砂岩,极易风化,难以自然储水保水,现场植被稀少,雨季少量水土流失是自然状态下产生。现场检查时,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扬尘问题。 3.近两年内,未接到12345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 | 属实 |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破坏山体行为发生;同时,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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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414060 | 淄川区罗村邢家村淄川鲁泰电厂从2019年11月份至今往村东山沟内倾倒几千吨固废用土掩埋,山沟外侧道路有人员看守,前期多次像地方政府反映但是一直未处理,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3.固废污染 | 曾由投诉人反映此问题,经查,淄博晓琳垃圾清运有限公司与固废产生单位签订清运协议,负责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转运,而该公司转运过程中,未完全按照协议转运至指定单位,将部分粉煤灰私自倾倒于罗村镇邢家村村南。 | 属实 | 一是责令淄博晓琳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对倾倒的固废于2021年4月24日前清运完毕,并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开展调查。 二是对该公司私自倾倒固废垃圾问题依法立案调查。 三是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察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严肃查处。 | 建议不予问责 | A类 |
11 | 0414064 | 淄川区西河镇河北村村内人员违法开采矿山,占用耕地 | 淄川区 | 6.生态 | 反映问题位置,为关闭矿山西河镇树清石料场生态修复项目区,该关闭矿山列入2020年治理任务。淄川区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和《土石料利用方案》,2020年4月3日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2020年4月24日,西河镇政府委托拍卖公司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对土石料进行了公开拍卖,买受人为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对该矿进行治理修复。占用地类为采矿用地、未利用地、耕地,恢复地类为耕地、林地、草地。 该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进场修复,因山东高速临临高速公路修建,山东高速集团使用该矿作为弃土场(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将树青石料厂列入项目占用),于2020年12月9日停止治理,群众反映开采情况属实。待完成高速路修建后,由山东高速集团负责该关闭矿山的后续生态修复任务,现场检查时,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 属实 | 督导山东高速集团根据高速路修建情况,加快完成原关闭矿山西河镇树清石料场生态修复项目。同时,加强对该矿区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自开采行为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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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414068 | 淄川区西河镇南黄崖村金池陶泥加工厂环评批建的是生产渔网坠,现生产的是陶泥和陶瓷原料,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 | 淄川区 | 9.其他 | 经查,淄博金池陶泥加工厂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以陶瓷类渔网坠加工销售为主,以陶土为原料,生产工序为:陶土—粉碎—搅泥—车坯—晾晒—成品,属于未经烧成的半成品。 | 不属实 |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淄博金池陶泥加工厂的日常监管,督导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 | 建议不予问责 | B类 |
13 | 0414070 | 一、反映“居民区因积水变味异味扰民且环境有待治理”的问题 地点:淄川区怡安家园七号楼和八号楼的东边是小区的围墙附近 问题:围墙东与雁阳美地小区的围墙之间有一条排水沟,这条下水沟两个小区都不管,里面全是垃圾树叶,下雨后排水困难不通畅,造成积水严重,变成臭水,臭水熏天,不敢开窗。在七号楼和八号楼之间还开了个小门,门早已形同虚设,烂掉了,有些人把这里当成了厕所,经常看到有人进出,污垢遍地。 二、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淄博市淄川区康桥名郡南边相桥书院工地,晚上十点塔吊、工地照明灯亮着,还有施工钉木板声和挖掘机的声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 淄川区 | 9.其他 | 问题一:经查,反映地点位于怡安家园七号楼和八号楼东侧天然形成的泄洪沟,属于雁阳社区管理,泄洪沟内有部分自然生长的杨树,散落部分树枝、落叶和生活垃圾,因打扫不及时,雨季时容易积水,产生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七号楼和八号楼之间“小门”为建设怡安家园围墙时留设,现场调查时,门已损坏,前期雁阳社区进行绿化,工人从此处进出,产生部分垃圾。 问题二:经查,反映位置位于淄川区开发区庆淄路康桥名郡小区南侧,为山东金城荣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相桥书院项目,由山东鑫炬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相桥书院一期工程主体已进入装饰施工阶段、车库进入基础施工阶段,相桥书院二期正在进行主体阶段施工,因施工需要,施工方十点以后有时会有钉模板情况和挖掘机清理现场情况,工地照明灯长期打开照明,情况属实。 | 属实 | 1.对泄洪沟内树枝、落叶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将七号楼和八号楼之间“小门”进行封闭。 2.经协调,目前施工方钉模板已严格执行(6:00—22:00)施工时间,挖掘机目前已停止使用并退出工地。对于夜间照明灯亮问题,22:00之后,除保留必须的巡逻照明外,其余灯全部关闭,并将照明灯朝向调整,对北侧居民小区的影响降到最低。 | 建议不予问责 | 信件 |
14 | 0414071 | 三、垃圾桶广告问题 淄川区洪山镇淄矿路星火路最近更换了垃圾桶,以前的垃圾桶上面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画,非常有正能量,但是最近换的垃圾桶上全成了聚能教育的广告,非常影响美观,强烈建议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画。 | 淄川区 | 9.其他 | 问题三:经查,近期,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对洪山镇淄矿路、星火路路段破损垃圾桶进行更新,更新后的垃圾桶上确实存在聚能教育的广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3.根据原定的方案,按照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比例摆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宣传社会正能量。计划于4月30日前完成规定比例的垃圾桶宣传画更换工作。 | 建议不予问责 | 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