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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九批)

发布日期: 2021-04-26 14:5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16009淄川区洪山镇马家村敬老院马家后街80号左右道路被粪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满,无法通行,异味严重,要求处理。淄川区 群众反映位置为洪山镇马家村马家后街,现场检查时,该处道路存在部分垃圾、杂物,存有一处农户自制农家肥一堆,情况属实。属实立即安排人员对临时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通过现场查看自制农家肥已全部清理完毕。
建议不予问责
20416012淄川区岭子镇下河村外村人员已养猪名义在村内山上挖沙卖沙,无任何手续,占用村民耕地80亩左右,导致无法耕种,要求处理。淄川区  1.反映“岭子镇下河村外村人员已养猪名义在村内山上挖沙卖沙”问题。
          经查,反映的位置位于岭子镇下河村北山。为山东未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的种猪养殖项目,该项目已办理建设项目备案,项目用地已同岭子镇下河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经岭子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备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对山东未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出具了审查意见。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进行土地平整,未发现外运土石,挖沙卖沙现象。
          2.反映“无任何手续,占用村民耕地80亩左右,导致无法耕种”问题。
          经查,该项目已由岭子镇人民政府备案,并经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备案面积为8.6376公顷(计129.5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4.5774公顷(计68.66亩),含耕地46.557亩,反映“占用耕地”问题属实。该项目在备案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平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越界施工行为。
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进行建设,严禁私自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私开滥挖。
        2.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B
30416014李先生举报罗村镇党委书记李建华
    涉嫌环评造假,填埋村西侧的矿坑。
淄川区 经查,群众反映环评造假企业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罗村镇小窎桥村村西,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该公司《淄博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终端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并聘请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于2020年5月14日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于2020年12月29日自主验收。
        反映的村西侧矿坑即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填埋场。
不属实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40416023淄川区洪山镇田家村与土峪村周围有外来人员已开发旅游业为由,每天夜间开山采石,每天有40辆左右大车通行,影响道路交通、压坏路面、污染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 1.“开山采石”问题。经查,洪山镇田庄村与土峪村施工项目为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现项目一期核心景区正在建设中。利用原关闭废弃矿山洪山镇土峪石料厂和原洪山镇田庄综合石料厂,两矿矿区面积0.6609平方公里,已列入区政府矿山修复计划。由首旅项目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利用这些关闭矿山地块进行规划建设。既解决了项目短期用地问题,又完成了淄川区的矿山修复任务。在建的李诡祖纪念馆、湖光仙境山水园林景观项目就是在以上关闭矿山用地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有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属重大项目建设,开采山石非以赢利为目的,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矿山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通过区石灰石交易平台处置,处置资金全部打入区石灰石交易平台银行账户管理,处置过程由区矿业安全服务中心、洪山镇政府监管。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2.“货车压坏路面,污染环境”问题。分别在白天和夜间到该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未发现大货车通行,但路面破损,经调取4月1日以来,该路段电子监控,夜间发现运输石料的大货车通行。
属实 1.加大巡查和打击私开滥挖力度,确保不发生私自外运石料对外出售牟利的行为。
          2.加强道路管控。落实4名人员进行道路疏导,及时分流疏导项目车辆和社会车辆,防止出现车辆拥堵现象。
        3.加大排查力度。对车辆压坏的路面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维护,保证道路通畅。
          4.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对项目现场土石堆全面蓬盖,施工区全面落实雾炮。对运输道路落实6名人员进行道路保扫,落实一辆道路冲冼车、一辆道路清扫车进行机械化道路保扫,一天六冲六扫。。
建议不予问责B类
50416025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教堂东侧第一家是一家编织袋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希望依法取缔。淄川区   经查,反映企业为东笠山村淄博沣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打包储存项目,于2020年7月6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企业前期擅自增设打包设备,淄川区于2021年1月12日对打包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1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属实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组织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60416027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村民吴某某在南芋头山、天晴湾及清杨沟进行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2019年底至2021年3月底村委允许外地车辆向黑风口倾倒化工垃圾,现用土方掩埋,要求及时清运。淄川区  1.经查,反映私挖乱采地点位于昆仑镇东笠山村东。该处为淄川区2017年度和2018年度第四批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区。2018年,由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四分公司中标承建,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分包给了吴某某,在施工过程中,产出的部分砂岩用于东笠山村河道治理的砌墙和水渠墙等,因涉嫌非法采矿吴某某被移送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项目已于2019年3月份完工,现场检查时,地面已恢复成耕地。
        2.倾倒化工垃圾问题,实际倾倒物为建筑垃圾,现该处正在土地平整。
属实1.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2.对此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进一步勘察检测核实化工垃圾。
        3.责成淄川区对该区域加强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B类
70416033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教堂东侧破旧厂房内有一家编织袋加工厂,加工作业时扬尘严重并有噪音,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告知已停产,但一直私自加工,要求核实该工厂有无环保手续,如无手续要求及时取缔。淄川区  经查,反映企业为东笠山村淄博沣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打包储存项目,于2020年7月6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企业前期擅自增设打包设备,淄川区于2021年1月12日对打包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1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组织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80416036杨常信与合伙人承包西龙角山体,在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舜天矿业公司副井排水口夜间进行洗沙,污水排放到水沟内,水沟通往孝妇河,下雨将污水冲入孝妇河内,要求查处。淄川区  经查,该处原为西龙角村民杨常信非法洗沙点,曾接到举报,并与2021年3月进行了查处,对其生产设备断电,同时进行了拆除清理,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未发现洗沙及污水排放迹象。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建议不予问责B类
90416040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村北侧水库内被雁阳绿城垃圾承包者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2万方左右,导致河道堵塞,河水发臭,要求清理。淄川区  经查,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小周村与小董村交界的河桥西,并非投诉中所谓水库,实际为五里河下游段小周村拐角处。河道东侧20米左右原为一荒废坑洼之地,因该场地一直荒废,易形成附近村民倾倒垃圾场所,村居为进一步做好绿化和维护河道,前期协调雁阳御城施工方将其部分地槽土石方运至此处,进行整理准备实施植被绿化。现场检查时,发现距离河道十余米河道附近有少量生活及建筑垃圾、杂草,情况属实。但水流畅通,不存在河道堵塞情况,水流清澈无任何异味。属实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对该段河道内的零星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堆放的生活垃圾等进行清运,4月22日前清理完成。二是寨里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倾倒各类垃圾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B类
100416047雁阳小区祥瑞苑小区2号楼3单元17楼,楼顶太阳能机房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淄川区 经查,祥瑞苑小区2号楼2、3单元68户共用一个集中储水式太阳能,机房位置位于小区楼顶天台位置,太阳能使用过程中需用3台水泵上水,水泵运行工程中产生的噪音,情况属实。经协调兴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同意对3台水泵进行更换,更改为屏蔽式静音泵,降低产生的噪音分贝。属实  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更换水泵,截至目前已更换完1台,剩余2台因涉及管路变径问题,需要进行定制和调试,计划4月27号完成。同时,责令其做好水泵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止噪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110416048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山东重山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重山氢氧化铝厂将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内,污染毁坏100多亩耕地,赤泥排放量30多万吨,经化验属于一级固废、重碱,PH值显碱性11.9,要求处理;该铝厂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造成地下水污染,经对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4项有8项不合格,多次反映未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铝厂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后前去查看挖开后确实有赤泥,但是一直未处理,要求查处。可电话联系。淄川区 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共产生赤泥约40万吨,截至目前处置清运赤泥及浮土约45万吨,预计处置清运赤泥及浮土共计约50万吨左右。该公司水泥厂凝石生产项目未建成,擅自将试生产期间产生的赤泥倾倒至南韩村东北侧山沟和南韩村原山铝矿坑东侧赤泥池,并覆土掩埋,情况属实。
        反映的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位于南韩村东北山后,经对倾倒赤泥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至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赤泥堆场,后因库容紧张、雨季道路难行等因素变更转运至山东东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已转运完成,已联系第三方机构进地取样,开展对场地清理后效果评估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评估意见实施修复。淄川区对该公司进行了两次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和2万元。
          污染耕地问题,经认定为旱地,属于一般耕地,面积为3478平方米。淄川区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26.1万元。
       
属实1.淄川区按照生态修复完成时间节点,倒推单日清运任务量,制定详细的清运计划。指定专人现场监督清理转运工作,形成日报台账,保证整体赤泥清理进度。
          2.严格按照六步法对罗村镇已开展工作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隐患。
        3.核查赤泥实际产生量,防止企业隐匿不报。
建议不予问责A类
110416048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山东重山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重山氢氧化铝厂将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内,污染毁坏100多亩耕地,赤泥排放量30多万吨,经化验属于一级固废、重碱,PH值显碱性11.9,要求处理;该铝厂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造成地下水污染,经对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4项有8项不合格,多次反映未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铝厂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后前去查看挖开后确实有赤泥,但是一直未处理,要求查处。可电话联系。淄川区  反映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污染地下水,24项有8项不合格的问题,淄川区委托第三方对南韩村地下水污染问题进行调查,确定了矿坑内存在填埋物为赤泥,矿坑内填埋赤泥为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污染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氟离子、铝离子、钠离子。另外,地下水中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等指标偏高。淄博南韩化工有限公司在原山铝矿坑建设了赤泥池,淄川区责令该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将贮存在原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废弃矿区内的赤泥清理完毕;同时赤泥清理完毕后,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做鉴定评估,并对其罚款10万元。同时制定了《地下水氟超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填埋物进行司法鉴定。下一步将根据鉴定结果,对赤泥及地下水进行妥善处理。
          反映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的问题,养牛场院落内存在填埋赤泥,确定为当年重山铝业填埋和存放,情况属实。淄川区已进行立案,责令2021年12月31日前对倾倒赤泥清理完毕;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做鉴定评估,并罚款10万元。淄川区正在调查并编制转运方案,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鉴定结果,制定具体处置工作方案。




120416053淄川区西河镇盘车沟村前任书记、前村主任、村委员王某在村内私采石卖石,要求处理。淄川区反映位置位于西河镇盘车沟村村东,盘车沟村于2016年计划在该处建设一处灌溉蓄水池,就地取材开采部分石料用于水池建设,情况属实。后因涉及村内矛盾,造成工程停止,灌溉水池一直没有建设,产生的石料一直堆放于现场。2018年,盘车沟村修建村内道路,使用了部分石料用于道路垫平。2019年,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多处受灾,使用该处部分石料进行水毁地堰、道路修复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处存放部分剩余石料,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属实  一是责令该村对剩余石料进行回填处理,恢复土地原貌。
        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范围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自开采行为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140416056龙一村村民某某贤养猪场位于龙泉镇政府对面距离70米朝南20米处,环境恶劣,臭气熏天,老百姓多次上报村委以及政府,均未解决,特别是镇政府领导不作为,距离居民楼70米天天臭气熏天,却无人解决,今反映情况,请领导给解决,环境好是大家所期盼的。淄川区  反映“养猪场”位于龙泉镇龙一村,村民许某某在此处养殖生猪,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养殖专业户。该养殖户南边距离台头村住户70米左右,北侧与西侧分布有部分企业和少量住户,东侧为农田。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建有猪舍2幢、配建沼气池、堆粪棚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养殖生猪200余头。在养殖场南侧核桃地利用猪粪作为肥料使用,堆粪棚积存部分粪便,产生一定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一是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对南侧核桃地施用的猪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大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减少异味。
          三是对该养殖场涉嫌排放臭气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加强对堆粪棚管理,及时清运产生的粪污,做好猪舍粪尿防漏、防渗工作。
          四是尽快减少养殖数量,督促养殖场另选养殖场所,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前搬迁至远离居民生活区的位置。
建议不予问责
150416062一、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剩余垃圾清理不干净,环境需要改善。
    淄博市淄川区般阳东区李家肴菜路口开始往里,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剩余垃圾清理不干净,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大货车夜间乱鸣喇叭,噪音扰民,存在扬尘。
    淄博市淄川区翠林园大酒店门口至淄博师专北门路段,大货车现在明显增多。夜间车速快,乱鸣喇叭,噪音扰民,存在扬尘。
   三、反映消防栓试水淌水多存在积水形成异味问题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水岸新城17号楼一单元消防栓试水,储藏室进水扰民,地面泡起了水坑,异味严重。
淄川区问题一:该处为般龙社区的一处便民市场,该市场的存在极大方便了周边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该市场一直要求在道路西侧板房及线内规范经营。但现场查看,出现个别商户在道路东侧摆摊点问题,存在占道经营及个别卫生不干净现象,情况属实。
          问题二:调查人员到淄川区翠林园大酒店门口至淄博师专北门路段进行了现场查勘,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路段通行的大货车系吉利商用车项目运送渣土的车,通行路线:吉利项目部-205国道-眉山路-奂山路-205国道-吉利项目部,情况属实。
          问题三:4月8日凌晨3点左右,水岸新城小区17号楼负一层消防栓开关被人蓄意破坏拧开,导致漏水。水岸新城值班人员发现后,及时关闭阀门,处理积水。楼道两部电梯、部分业主储藏室进水,同时监控摄像头也被破坏,水岸新城值班人员也及时报警处理。在开展中。将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鉴定结果,制定具体处置工作方案。
   
   
属实问题一:立即对该道路东侧占道经营的个别摊点进行清理,对卫生问题立即进行了清扫,均已清理完毕。同时,加强对该市场的巡查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占道经营问题。
          问题二:一是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作用,加大对该区域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二是约谈吉利商用车项目部负责人,防止再次发生群众投诉的类似问题。三是加大视频巡查力度,指挥路面警力开展精准查控。四是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防止货车行驶时尘土飞扬现象的发生。
          问题三:为了减少业主损失,水岸新城抽调大量人员清理积水,同时,积极与业主沟通,4月17日已将业主储藏室门提高10公分,下一步将在月底前将地面提高完工,取得业主认可。
   
建议不予问责
150416056龙一村村民某某贤养猪场位于龙泉镇政府对面距离70米朝南20米处,环境恶劣,臭气熏天,老百姓多次上报村委以及政府,均未解决,特别是镇政府领导不作为,距离居民楼70米天天臭气熏天,却无人解决,今反映情况,请领导给解决,环境好是大家所期盼的。淄川区  反映“养猪场”位于龙泉镇龙一村,村民许某某在此处养殖生猪,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养殖专业户。该养殖户南边距离台头村住户70米左右,北侧与西侧分布有部分企业和少量住户,东侧为农田。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建有猪舍2幢、配建沼气池、堆粪棚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养殖生猪200余头。在养殖场南侧核桃地利用猪粪作为肥料使用,堆粪棚积存部分粪便,产生一定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一是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对南侧核桃地施用的猪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大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减少异味。
          三是对该养殖场涉嫌排放臭气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加强对堆粪棚管理,及时清运产生的粪污,做好猪舍粪尿防漏、防渗工作。
          四是尽快减少养殖数量,督促养殖场另选养殖场所,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前搬迁至远离居民生活区的位置。
建议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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