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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八批)

发布日期: 2021-05-12 10:24: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250044月25日早晨7点40分有车辆向淄川区洪山镇东省村元绪冶金公司西邻空地倾倒化工垃圾,要求查处。淄川区3.固废污染  反映位置为洪山镇东省村元绪冶金公司西邻空地原为一处煤炭存储销售点,该处存有部分黄色泥土。4月25曾接到过该问题线索,立即开展了初步调查,该黄色泥土无刺激性味道,经PH试纸检测呈中性,目测其性状,与一般泥土无异。4月27日,对该空地负责人田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经询问,田某某表示物料来自于周村区淄博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为洗石子洗沙沉淀后的泥浆,用于平整土地后种菜使用。经调阅相关监控设施,发现运输车辆行驶路径与田某某所述的运输路线与时间基本相符。属实  1、为稳妥处置该问题,洪山镇政府于2021年4月29日委托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处泥土进行了取样,待检测结果完成后,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2、区生态环境分局、洪山镇政府加大对该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B
20425008淄川区泉龙路安居小区内公园拆除后有空地,现有车辆每天往此处倾倒建筑垃圾,要求清运。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安居生活区因纳入2021年淄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受降雨影响,现场为避免渣土运输车辆携带泥泞渣土上路,同时因为降雨建筑垃圾收纳场所暂时不开放等原因,该小区施工方暂时将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在小区6号楼附近空地,并覆盖了防尘网,情况属实。属实受降雨影响该处空地内目前仍存在泥泞现象,待土地变干后由施工方立即进行建筑垃圾清运,计划5月7日前处理完毕。建议不予问责 
30425025淄川区寨里镇东苑社区东首山东齐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土地使用证,环评手续弄虚作假,生产期间污水排放至厂内地下,生产作业产生粉尘,车辆进出有扬尘,电焊作业产生焊烟未处理,要求查处。淄川区2.涉水污染  山东齐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米轻型板项目,使用土地为租赁莱钢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租期5年。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停工状态,生产工艺不涉及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公司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未发现“污水排放至厂内地下”问题。
    该企业生产原料为特种水泥,使用罐车密闭运输,成品为轻型板。作业环节全部在密闭环境下进行,但车间、厂区地面有少许积尘,易形成扬尘,情况属实。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钢材焊接成型环节配置16台焊烟净化器,并正常有效使用。查看企业检测报告,颗粒物、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管理要求,未发现超标情况。
属实  一是责令企业对厂区道路及时洒扫,避免扬尘产生;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B
40425026淄川区昆仑镇至博山区高速路有刺鼻化工味道,周围有化工厂,建议排查。淄川区、博山区1.大气污染经淄川区、博山区排查,淄川区昆仑镇至博山区高速路区域内有2家化工:
    1.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品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厂区及周边有异味。该公司已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定期监测,经查阅监测报告,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
    2.三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无铁硫酸铝、工业硫酸铝。该公司因博山区孝妇河综合整治面临搬迁,自2020年12月底停产至今,现场未生产,未发现厂区及周边有异味。
    4月28日,博山区通过空气质量监测巡航车,对近期异味投诉较多的敏感区域开展实时监测。经监测,巡查区域各项监测数据正常,未发现异味问题。
    前期,淄川、博山两区针对边界化工异味问题开展了联合排查。区域内的化工企业均达标排放,但受工艺和气象条件影响,出现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1.责令上述两家企业继续完善环保治理工作,加强现场环境管理,涉异味工序保持全密闭生产,减少异味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环境监察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利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空气质量监测走航等手段,加强区域重点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排放行为,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3.建立异味联防联控机制,发现边界异味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联合开展排查,查明异味来源,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排放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50425028淄川区洪山镇欧景华城小区从不做卫生打扫,小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镇办工作人员清楚情况,但不协助管理,要求处理。淄川区9.其他经查,欧景华城小区物业每天安排2名保洁人员打扫小区内卫生,但存在清扫不彻底、有个别卫生死角问题,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已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加强卫生清扫力度,特别是卫生死角及重点部位,全面改善小区卫生环境。二是已安排人员对小区内卫生进行了清理,对绿化带进行了修剪及清理杂草。三是督促小区保洁员加大巡查与保洁力度,发现垃圾立即清理。建议不予追责
60425031淄川区双阳镇东侧梓潼山老路北侧,两家个人工厂内储存氟硅酸化工原料,此路面未经硬化,雨后车辆进出带出酱油色污染物,影响生态环境。淄川区6.生态 反映位置为双杨镇辛庄村的两个闲置院落,“两家个人工厂”不是化工企业,为利用该院落进行储存的贮存点。
    现场检查时,该两处院落内存放有风化煤、硅酸钠等原材料。其中,风化煤多用作肥料生产的原料,其颜色主要为深褐色,遇水易产生黑红色液体,即为问题中描述的“酱油色液体”。因西院落与梓橦山路口未硬化,物料未密闭存储,雨后车辆运输易带泥上路,情况属实。
属实一是立即对两个院落存储的物料进行了清理,已清理完毕。二是对西院落门口与梓潼山路连接处用铣刨料进行铺垫,防止带泥上路。三是加强对该区域和闲置院落的巡查监管,防止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追责B
70425036淄川区罗村镇上黄村东南侧、东北侧大约1公里处有水泥厂、化工厂,每逢刮东南风及东北风时出现类似农药异味(六六粉味道)严重刺鼻呛人,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共有3家水泥企业(均为水泥粉磨站)、1家化工企业,分别为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国豪水泥有限公司、淄博松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蓝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家水泥厂生产使用原料为水泥熟料、石膏、粉煤灰、炉渣、矿粉,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球破磨—混合仓—水泥磨—水泥仓,均已办理环保手续,生产过程无产异味环节,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刺鼻呛人异味。
    另外,化工厂为山东蓝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环保手续,主要使用93%硫酸、氢氧化铝、硫酸铵,生产硫酸铝和硫酸铝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93%硫酸在硫酸罐内密闭存储,但现场有异味,情况属实。经调阅其检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属实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对原料进行密闭存储,严禁出现挥发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80425040博山区城西街道办阳光花园小区不定时的出现化工异味,夜间居多,前期拨打12345反映,博山回复是淄川工厂,淄川回复是博山工厂,互相推诿,要求查处。淄川区、博山区1.大气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市态环境局组织两区对此区域带有刺激性气味的10家化工企业开展了排查。
    其中:淄川区2家企业,一是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博山区北侧。经调阅该企业第一季度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 标排放;二是淄博市淄川区石牛社会福利化工厂,位于昆仑镇石牛村,博山区西北侧。经调阅该企业第一季度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博山区8家企业,分别为淄博电子化学试剂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淄博丰泰试剂有限公司、淄博固腾化工有限公司、淄博福颜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华王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宝华琉璃制品有限公司。博山区对企业的环评手续、主要生产设备、污防设施使用情况、涉氯原料使用量台账、储罐等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近期两区均通过空气质量监测巡航车,对近期异味投诉反映的城区及白塔镇、域城镇等敏感区域开展实时监测。监测时巡查区域各项监测数据正常,未发现异味问题。
    受企业工况及气象因素影响,上述企业虽达标排放,但存在少量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  1、责成淄川区、博山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对涉异昧企业生产工艺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继续完善环保治理工作
    2、加强巡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3、责成淄川区、博山区建立交界区域异味巡查联动机制,及时共享异味投诉信息,共同开展专项排查,切实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B
90425044淄川区西河镇水峪村进村新厂房进行喷漆作业,异味刺鼻,要求查处。淄川区 1.大气污染  淄博荣钧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通过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川环报告表〔2018〕225号),2020年3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生产、组装。经查,该企业现从事设备组装,相关配件由淄博鑫宏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喷漆后运至该企业进行组装。现场检查,未发现喷漆设备,厂区内及周边无明显异味。不属实加强对淄博荣钧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100425046淄川区开发区苗家窝社区西侧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要求查处并清运。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苗家村西侧900多亩地是规划吉利项目配套地块,因该地块场平需要大量土方回填,为此将吉利汽车配套园区工程土地平整,产生的弃土转运至该位置,用于回填平整,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反映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属实 要求施工方对该处进行洒水降尘,土方覆盖,防治扬尘影响环境。建议不予问责
110425051淄川区太河镇西石门村,东侧陈某某(音译)有一个人标牌厂,夜晚偷偷生产已多年,该厂喷漆偷排废液,有异味,污染环境。淄川区3.固废污染经查,2017年太河镇环保网格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西石门村村民陈某某在其住家西屋内手工加工标牌,当时太河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其简易加工工具进行了清理,情况属实。接到该转办件现场检查时,无生产设备,未发现生产行为,未发现喷漆和偷排废液现象。属实 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
120425062淄川区松岭路街道办事处雁阳社区怡安小区二期西侧海纳百川汗蒸中心焚烧锅炉经常飘落黑色不明物体,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淄川松龄海纳百川汗蒸馆,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汗蒸、公共洗浴等服务。该公司成立时通过两台生物质锅炉对洗浴中心提供热水,后期根据环保政策要求,拆除生物质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烧取热水。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经营,锅炉房内燃气锅炉正在运行,未发现有其他使用煤、生物质等燃烧的设施存在,未发现“黑色不明物体飘落”问题。  
不属实 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责令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营业。建议不予问责
130425067淄川区县道047,土峪村段三岔路口的山上偷采严重,督查组到淄后停产,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经查,土峪村三岔路口山上施工项目为淄川区洪山镇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核心区)项目,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项目,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由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有环保手续。现一期核心景区正在建设中。利用原关闭废弃矿山洪山镇土峪石料厂和原洪山镇田庄综合石料厂,矿区面积0.6609平方公里,已列入区政府矿山修复计划。该项目充分利用关闭矿山地块进行规划建设,在建的李诡祖纪念馆、湖光仙境山水园林景观项目均位于该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属重大项目建设,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矿山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按相关规定进入区交易平台,后期资金用于矿区生态修复。目前,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规处置石料牟利问题。属实1、加大巡查和打击私开滥挖力度,确保不发生私自外运石料对外出售牟利的行为。
    2、定期对该项目石料开采问题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140425068淄川区昆仑镇山嘴头村三个居民楼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山嘴头大街拐弯处一小平房下的暗沟内,异臭味严重,如遇有水情况,此暗沟直通孝妇河,会污染水源,要求查处。淄川区2.涉水污染经查,山嘴头村三个居民楼内有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到化粪池内,且定期有人清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居民楼排放污水情况。但发现附近卖肴菜门头房将洗菜用水等生活污水倒入水沟内,产生异味,情况属实。属实 1.责令山嘴头村委立即对排水沟进行清理。
    2.由山嘴头村委督促门头户将洗菜等污水倒入指定地方,防止倒入水沟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140425070淄川区新星商厦北侧西关大街、城里大街吉祥路往西路段晚上有大量流动商贩制作油炸食品小吃等,油烟异味严重、油污垃圾满地、夜间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1.新星商厦北侧西关大街区域属于老华联便民市场疏导区,油炸食品小吃摊贩共计12家,已属事实认可。该区域摊贩已多年在此经营,根治清除难度极大。经场检查,存在个别商贩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2.城里大街吉祥路往西路段,南侧由般阳路街道管理,城管中队巡查工作时间到晚上20点30分,在此期间,对流动摊贩随见随清。20点30分以后陆续有摊贩摆摊经营,由于个别顾客素质不高,偶尔有喧哗扰民的情况。北侧部分由松龄路街道管理,该路段存在有个别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情况,未发现有油烟异味和油污垃圾满地情况。 
属实  1.对西关大街处摊贩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对油烟异味问题进行整改,并持续保持好周边卫生和消除噪音工作。
    2.自4月25日起,调整了城里大街吉祥路段的夜间值班时间,由20点30分延长到22点,值班期间严禁流动摊贩在该路段经营,一经发现及时劝离,保障该路段道路畅通,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150425073淄川区寨里镇北沈村,方大生活区废水排放至北沈村西北角,形成水湾,把树木泡坏;大车从化工车拉出玻璃丝罐、建筑石棉瓦,存放在村西北角,氧化后刮风时玻璃丝遍地,影响居民生活;农业车把建筑垃圾倾倒到村耕地边,垃圾越来越多已经侵占农田,投诉至12345未果。淄川区3.固废污染 1.反映“废水排放”问题。经现场检查,反映“废水排放”问题实际是方大生活区生活污水管道前期因堵塞,造成污水外溢,情况属实。该管道为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现场检查周边树木长势良好,未发现将“树木泡坏”问题。
    2.反映“存放玻璃丝罐”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在北沈村西北角存放有几个玻璃罐,为酿造厂存储酱油、食醋存储罐,处于闲置中,未发现建筑石棉瓦,未发现“玻璃丝遍地”问题。
    3.反映“垃圾侵占农田”问题。经现场检查,北沈村西北村路口西侧有少量许建筑垃圾,少量建筑垃圾滚落农田,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立即对该处堵塞管道进行了疏通,现已疏通完毕。
    二是立即对玻璃罐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三是对建筑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
    四是加强对辖区内闲置场所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
建议不予问责
160425075淄川区西河镇大喜庄村,村书记在村北侧王家围子山、张杆山、马家围山挖石卖石,已破坏5处山体,影响生态。淄川区6.生态  该村原有五处采石点,分别为“王家围子山”1处、“张杆山”3处、村内1处。大喜庄村及周边无“马家围山”。其中,“王家围子山”采石点为2018年村委修建生产路、垒堰、修坟等本村公益事业建设,自行开采石料形成。“张杆山”1处为修建生产路形成,在修建道路中存在将剩余石料外运销售牟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张杆山”2处为1980年左右村民自采自用形成的老采石点。村内1处,为大喜庄村2018年实施旧村改造项目,在村内拆除旧房后,平整场地,产生部分石料,用于平整、地基建设等。经查,2018年采石期间,邢汝平时任村书记。
    现场检查时,以上5处采石点,均未发现开采行为,道路也不具备石料外运条件。
属实责令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治私自开采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170425083淄川区昆仑镇舜天社区大岭生活区、奎一村,该生活区危房很多建议全部拆除;大奎山半山腰有私人煤渣砖厂、化工厂,狼窝煤井上方碳酸钙厂、张家堰煤井里有炼铁厂,渣堆常年有人承包,调查时一定让昆仑派出所做向导。(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1.反映“舜天社区危房”问题。非环保类问题,经查,该处房屋产权属于淄川区粮食局所有,不属于舜天社区、奎一村所有。经现场查看,该处房产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确实存在一定破损。
    2.经查,反映“煤渣砖厂”为淄博万宏节能砖厂,主要从事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化工厂”为淄博世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2-氨基-3-羟基吡啶系列项目;“碳酸钙厂”为淄博鑫亿达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并非碳酸钙厂,生产刚玉颗粒;“炼铁厂”为冠泰机械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属于铸造企业。以上4家企业均办理了环保手续。
    现场检查时,淄博世宏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停产至今,其余3家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反映“渣堆有人承包”问题。反映渣堆是原淄博市矿务局西河煤矿采矿时常年形成的煤矸石堆,该煤矿现已破产改制,经调查现无人承包。
属实 1.由区粮食局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置。
    2.责成淄川区加强对以上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督导4家企业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达标排放。
    3.责成淄川区加强对原淄博市矿务局西河煤矿采矿煤矸石堆的管理,严禁私挖乱采。
建议不予问责
1804250846、淄川区麓村西区内部道路出现凹陷破损,雨天泥泞;7、淄川区实验中学南门东一百米,摊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附信件)淄川区9.其他问题6:龙泉镇麓村村西区于2020年10月与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协商供暖事项,管道工程已于2020年12月15日全部完工并顺利通气,后续恢复破损路面工程(总面积约700平方米)因冬季路面上冻无法施工,情况属实。
    问题7:经查,该处确实存在个别摊贩占道经营,情况属实。
属实问题6: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计划于5月20日开始施工修复,5月底前完成。
    问题7:加强了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对于流动摊贩一经发现,立即劝离,现该路段道路畅通。
建议不予问责
1904250858、淄川区锋泰公园里小区20号楼1楼有业主占用绿化带搭建阳光房,破坏了绿化,要求拆除。淄川区9.其他 问题8:该件为重复件,已在淄督交办〔2021〕第779号转办件中回复。查看锋泰公园里20号楼的规划总平图和竣工验收报告。3月16日与社区和物业联系,了解当事人的信息情况及建设阳光房情况。通过查看锋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20号楼规划总平图该处为绿化带,无手续建设阳光房情况属实。3月19日,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调查询问通知书》,并做完询问笔录。3月29日又向淄川规划管理办公室发函,函询认定情况及处罚意见,4月12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月1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实问题8:在20号楼执法程序期间,当事人享有六十日的行政复议和六个月行政诉讼权利,期满后拒不自行拆除的,将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除申请。目前正积极督促后来社区及物业公司积极做好业主工作,力争提前完成拆除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2004250873.淄川区岭子镇杨家石料厂路口大车占道,造成早上堵车互鸣喇叭,产生扬尘噪音问题。4.淄川区印刷厂北边停车位被商户占用,废旧物品乱堆乱放,机动车乱停,堵车互鸣喇叭,产生噪音问题。淄川区9.其他问题3:经查,现场停放多辆货车,进出车辆多,导致扬尘现象发生,情况属实。
    问题4:经查,原汇江印刷厂北侧有一条背街小巷,连接吉祥生活区,道路狭窄,未发现“车辆互鸣喇叭”问题,但该道路南侧被部分商户摆放的杂物所占用,情况属实。
属实  问题3:一是加大对该路口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货车超载、遗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约谈石料厂负责人,安排人员路口执勤,负责指挥货车进出石料厂路口,并告知驾驶员进出石料厂禁止鸣笛。三是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以防路面扬尘造成环境污染。
    问题4:一是立即对该条背街小巷商户乱摆乱放杂物及时进行了清理,增加了三个“生活小区、禁止鸣笛”的提醒牌,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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