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咨询建议反馈

关于咨询领取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01 15:2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留言时间:2022-10-31 19:11

看到网上说职工医保现在普通门诊也报销了。我今年在区医院产检,医保卡上没钱了,然后冲的就诊卡做的各种产检,请问还报销吗

回复时间:2022-11-1 10:32

医疗保障分局:针对您咨询领取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问题,区医保分局工作人员给予答复,

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起我市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职工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产前检查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定额1000元支付。参保人无需办理手续,待参保人生产后,市医保通过医保系统提取数据统一发放。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