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建局:持续加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工作 守护淄川蓝天白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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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川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对盈汇产业园项目等4个项目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通过检查,该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备案登记且喷涂了环保号码,未发现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 据悉,区住建局要求施工单位使用通过环保部门备案的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杜绝未备案登记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对每个进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登尽登,建立管理清单、设备台账,安排专人对机械进行管理。对施工单位擅自使用未备案登记喷码或与备案登记不符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立即予以停工整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下一步,淄川区住建局将围绕大气污染强化治理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宣传,继续宣贯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指导帮扶企业提升认识,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做到规范使用。二是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到位。 (作者:邵丹丹 通讯员 岳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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