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户口回迁问题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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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2-05-08 11:47 留言内容:上学把户口从村里迁走,现在是否可以迁回村里,该怎么办理? 回复时间:2022-05-10 09:09 区公安分局答复:根据相关规定,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重新返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允许将户口迁回原籍。如果您拥有有农村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且在该房屋实际居住(连续居住一年以来),可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在该房屋落户。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淄川公安分局户政电话0533-2135620。若还有问题请您继续在般阳民生平台上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即接即办,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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