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21 16:22: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上8个单位同时开展常规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能源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16个部门单位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巡察时间2个月。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组(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构筑抵御自然灾害防线、贯彻“四水四定”推进资源集约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各类监督检查涉及黄河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2日。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巡察组联系方式

组别

进驻单位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科学技术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8766928532

18766928532@163.com

淄川区176号邮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交通运输局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766928531

18766928531@163.com

淄川区176号邮箱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应急管理局

15069311525

15069311525@163.com

淄川区176号邮箱

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委第五巡察组

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能源事业服务中心

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18560709786

xc18560709786@163.com

淄川区176号邮箱

区委第五巡察组(收)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