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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保险,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淄博市创业创新保险的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30 10:4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创业创新保险,是为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我市创业者提供的一类保险产品,能够有效解决创业创新企业风险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单体投保成本高、承保理赔难等问题。

1.创业创新保险特点:保障全面,保费政府补贴。

2.保障对象:注册地在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哪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3.对象要求:高层次人才是指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已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省“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淄博英才计划"的人才,且该人才为创业企业最大自然人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

4.保险种类:

序号

保险项目

保障内容

1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责任保险

企业研发成果存在设计缺陷,在测试阶段或正式投产前造成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有形财产损失,依照中国法律应由创业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

研发公众责任保险

企业从事研发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

3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其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质量有内在缺陷而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保险:更换、修理有质量问题产品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因产品无法使用而改用其他方式达到目的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根据法院判决或政府有关部门命令收回、更换或修理已投入市场的产品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4

安全生产责任险

保内(经营场所内)、保外(经营场所外)、保人(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保物(第三者财产损失)、保救援(综合费用)。具体来说:保障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人身伤亡补偿费用、应急抢险救援、事故处理善后费用,以及医疗救护、财产损失、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统称综合费用

5

财产一切险

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机器损坏保险

由于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行为离心力引起的断裂;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企业关键研发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可以获得保险补偿。

6

雇主责任保险

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7

恶性肿瘤医疗费用补偿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手术费用、恶性肿瘤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一般医疗费用补偿

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手术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

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补偿

癌症院外特种药品医疗费用补偿

癌症院外特种药品医疗费用补偿

8

意外伤害保险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

住院津贴保险

住院津贴

 

5.保费补贴: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投保创业创新保险,对保费给予100% 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淄博英才计划”入选者创(领)办的企业投保创业创新保险,按保费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保障范围内的企业投保创业创新保险,按保费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6.主办保险公司: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

7.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业创新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的通知》(淄金监发【2022】8号)。

8.联系电话:

人保财险淄川支公司副经理      高  超  13964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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