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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独生子女补贴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1-19 10:3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留言时间:2023-1-18 19:22

群众咨询: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有新的补贴政策吗?

回复时间:2023-1-19 8:59

区卫生健康局答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扶助:1、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前,每月领取奖励费;2、退休或者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补助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3、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在贷款、产业发展、社会救济、公共租赁住房、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政策性解释》的通知规定,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具体情况可咨询区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292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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