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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9 16: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募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在职人员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报到时间:1月12日-13日,上午7点15之前。

2、体检报到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般阳路266号)。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招募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附件1: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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