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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租赁土地项目“走新” 助企纾困审批“提速”

发布日期: 2023-10-09 09:44:15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淄川区租赁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随着山东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土地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进入正轨,标志着淄川区开展“租赁土地项目开工一件事”,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新成效。

原来,“川速办”项目服务团队在山东九为新材料有限公司走访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人和投资人不一致所导致的无法办理建设手续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项目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此问题,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国防动员、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诊疗”,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研讨,对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进行重点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市相关经验,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制定印发《淄川区租赁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土地承租人利用租赁合同作为土地使用手续可以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为解决这类租赁土地项目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精准的“治疗”方案,助力企业提前半年投产达效。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立足改革所向、群众所盼、企业所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扛牢改革大旗、彰显改革情怀、汇聚改革力量,激发干部提效争先新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不断提供审批服务动能。

编辑: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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