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2023年智慧社区建设评估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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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2]16号)要求,经社区申报,11月17日、11月20日,淄川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全区10个社区智慧社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经工作组一致认定,东关社区、祥和社区、后来社区、新苑社区、锦悦社区、塔寺巷社区、平安社区、舜天社区共8个社区已满足《山东省智慧社区建设指标》中“基础型智慧社区”的建设要求,东山社区、淄矿社区已满足“成长型智慧社区”的建设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12月2日始-12月6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大数据局反馈。 联系单位: 山东省大数据局 联系电话: 15688477897 联系邮箱: zhcsyj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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