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寿田 | |||
| (1899—1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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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寿田,原名宋延祺。山东省莒县招贤镇大罗庄人。 宋寿田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幼年入村塾,常以钱物济助困穷。1922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五中学(校址在临沂)。此时,新文化运动已经蓬勃兴起,鲁迅、李大钊等人的著作和进步书刊得到广泛传播。宋寿田如饥似渴地阅读了这些进步书籍。课后聚会演讲,常列举事实抨击时弊,倡言团结起来,建立独立、自由的新中国。博得广大师生赞誉,后被学校当局视为“危险分子”,责令其退学。 退学回家后,宋寿田团结回乡青年宋延琴、葛醒农一起宣传进步思想,冲击封建礼教,反对宗教统治,被村中封建宗族势力指责为“大逆不道”。 1924年春,为寻求真理,他毅然离家,到博山同兴煤矿公司当押运工,往来于济南、青岛、博山之间,以此结识了王尽美和邓恩铭等共产党人,思想觉悟迅速提高。不久,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2月,王尽美与王哲到淄博发起成立“淄博国民会议促成会”时,秘密与宋寿田见面,介绍他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春,宋寿田受组织指派去博山同兴煤矿公司大昆仑煤站任会计,以此建立党的秘密地下联络点。利用一切机会,灵活策略地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是年夏,王尽美病重于青岛,宋寿田闻讯后急奔青岛,聆听了王尽美关于此后工作的指示和遗教,后亲自护送王尽美灵柩回其家乡北杏村。 1926年春,宋寿田推荐葛醒农、宋延琴到博山任职,在博山同兴煤矿公司发展此二人入党,共同从事山东青岛分公司工作,积极参加了中共青岛市委组织的活动。同年夏天,宋寿田遵照上级指示,到同兴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同时将妻子王菊玉和9岁的胞弟宋平接去同住,又调葛醒农、宋延琴到青岛共同开展党的工作。 1928年底,葛醒农在青岛被捕。五三惨案后即被调到济南的宋寿田接山东省委指示,返回青岛设法营救。经与同兴公司经理宋次陶协商,双方出资保释,完成了营救任务。 宋寿田到济南后,在纬四路同兴公司济南分公司任职,并安排宋延琴、宋彬如到经一路纬一路“德成泰”煤站工作,并将此地作为秘密联络点。凡重要活动可通过“德成泰”转至七大马路纬六路南头宋寿田寓所进行,一直持续到1931年。 1931年冬的一天,警察突然闯进宋寿田工作的地方,进行大搜捕。宋寿田见事危急,趁隙以眼色示意勤杂工张秀本迅速通报王菊玉,使其按照事前安排行事,转移来自上海的联络员,家存文件投入院内枯井,电告青岛田德俊及早隐蔽,使敌人一无所获。 宋寿田被关押在济南纬八路监狱,受刑讯50多天,警方除一张来路不明的传单外别无证据,逼供刑讯都无效而陷入窘境。 济南中共地下党组织积极营救,宋寿田得以释放出狱。宋寿田出狱后便在济南北郊官扎营西买荒地10亩,办起德华鸡场继续党的工作。鸡场地处偏僻,很快成了党组织活动的中心之一。 1930年前后,山东党组织多次遭到破坏,德华鸡场作为共产党人的避难所,大批干部得到保护,保存了党的力量。 七七事变后,宋寿田送胞弟宋平去延安奔赴革命,而自己带妻子回乡,卖掉田产,购买枪械,按照党组织部署,准备组织抗日队伍。当宋延琴等将枪支刚运走,宋寿田即被日伪侦探怀疑而遭拘捕。 宋寿田在狱中受尽百般摧残之后,因伤势过重而卧床不起,直至党组织多方周旋使其保外就医。经抢救无效,于1938年春逝世。 宋寿田逝世后,其家产被敌人查抄,妻子带着儿子宋济元、女儿宋宜文为躲避敌人的迫害,在济南隐居起来,靠公婆接济和亲友的帮助,过着清贫生活。直到解放后,多年与家庭失去联系的弟弟宋平,几经查询,终于找到了嫂子一家。 宋寿田自1925年入党,到1938年逝世,历经腥风血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了13个春秋。1987年11月25日,莒县人民政府将宋寿田同志的事迹上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宋寿田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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