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发布关于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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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保护全区林木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区将采用飞机施药方式对美国白蛾进行防治(以下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区内滨博高速、张博路附线、胶王路、泉王路、S102以南、淄磁路、001县道、Y031乡道等国省县道沿线绿化带、水系林带、片林及村庄四旁等适宜飞防的所有树木。 飞防期间使用对人畜无毒的生物制剂,不会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也不会对鸡、鸭、鹅、狗、猪等家禽、家畜造成危害,但对少数特种养殖(如桑蚕、蜜蜂、蚂蚱、鱼虾蟹、狐狸、貂、土元等)如果不采取保护措施,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飞防区内特种养殖单位和个人要注意具体飞防时间,提前向所在地镇办主动告知所在具体位置,并自行采取安全防护和避让工作,确保养殖不受影响。如不按规定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放鸽子、扔石头、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以免影响飞机安全。 2、在飞防作业时间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 3、在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4、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防作业安全的活动。出现影响甚至危及飞防作业安全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飞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淄川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5281151)。 特此公告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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