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退休人员医保补缴问题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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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3-9-14 20:11 群众咨询:请问今年11月达到退休年龄,医保还未交够年限,补缴职工医保基数怎么计算?每年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回复时间:2023-9-15 8:59 区医疗保障分局答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也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每年的缴费基数根据当年的社平工资来计算,2023年缴费基数为6633元。具体情况可咨询区医疗保障分局,联系方式:515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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