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数发〔2022〕16号)和市大数据局智慧社区评估有关要求,现对我区2024年建设的12个智慧社区(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14日至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5273887,17860922651
邮箱:zcgov@zb.shandong.cn
附件:2024年智慧社区名单.xlsx
淄川区大数据信息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