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淄川区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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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底至2025年2月底,开展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党组织 般阳路街道、将军路街道、松龄路街道党工委;将军路街道贾官村、樊家窝村、二里村、河洼村、七里村、查王村、新苑社区、滨河社区党组织,松龄路街道平安社区、塔寺巷社区、锦悦社区党组织。 (二)群团机关 区总工会、共青团淄川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红十字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机关。 二、巡察内容 (一)街道党工委及村(社区)党组织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民生工作部署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抓作风建设,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结合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着力发现侵犯群众利益问题;村(社区)党组织在落实党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廉洁用权情况,在“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关注街道党工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治理情况,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村(社区)党组织党建阵地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基层自治机制运行情况等。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关注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二)群团机关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依法依章程履行核心职能,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落实巡察监督及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总工会、共青团淄川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红十字会、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团机关。 联系电话:18766928532 电子邮箱:1876692853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松龄路街道党工委,平安社区、塔寺巷社区、锦悦社区党组织,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 联系电话:18766928531 电子邮箱:18766928531@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将军路街道党工委,贾官村、樊家窝村、二里村、河洼村、七里村、查王村、新苑社区、滨河社区党组织。 联系电话:15064382305 电子邮箱:15064382305@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般阳路街道党工委,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 联系电话:18560730370 电子邮箱:18560730370@163.com 巡察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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