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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3-15 10:43:16 浏览次数: 字体:[ ]

留言时间:2024-3-14 6:59

群众咨询:请问淄博市生育三孩在住房方面有哪些补助、补贴、优惠政策?

回复时间:2024-3-14 14:01

区住房保障中心答复: 一、“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 (一)给予购房补贴。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以上购房补贴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二)公积金贷款和支出优惠。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优先分配公租房。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

二、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一)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二)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和100%的购房补贴。以上政策,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阶段性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具体情况可咨询区住房保障中心,联系方式:528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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