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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本区户籍居民异地火化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如何报销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26 14:47:1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11/24 19:38:56

反映:其家人户口在淄川区矿务局岭子矿,现在张店区火化,咨询如何报销火化费用。

2025/11/25 13:49:59

区民政局答复:经调查,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116号)文件精神,我区为本区户籍居民免除包括殡仪车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骨灰盒在内的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本区户籍居民异地火化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丧事经办人预先垫付,自火化之日起1个月内,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火化证明、缴费发票及明细、银行卡到淄川区殡仪馆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报销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经过汇总后定期批量转账至报销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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