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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淄川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26 10:2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下旬至2026年3月下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审计局、区委党校、区融媒体中心、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检验检测中心、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区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备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落实巡察监督及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审计局、区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766928532

电子邮箱:1876692853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农业机械事业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766928531

电子邮箱:18766928531@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委党校、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检验检测中心、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64382305

电子邮箱:15064382305@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560730370

电子邮箱:18560730370@163.com

巡察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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