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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矿区的地下斗争

发布日期: 2025-03-11 10:2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193712月,日军侵占淄博矿区后,先后派进了大批军、警、宪、特,建立了反动政治机构,对广大矿工进行法西斯统治。淄博地区党组织为了反抗日军的法西斯统治,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干部打入敌占区,建立地下网点和秘密交通线,开展了第二条战线—隐蔽的地下斗争,支持、配合根据地军民的抗日斗争。

为了有利于在矿区开展革命活动,把内线斗争和外线斗争结合起来,1939年春,中共淄博特委职工部选派党员,在日军统治矿区的大本营——淄川炭矿所在地洪山镇东工厂村建立了中共洪山矿区地下特别党支部,及其外围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秘密向工人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和组织观念,提高工人群众抗日情绪及胜利信心。在矿区工会武装人员的保护和配合下,向各坑口包工柜头按抗日民主政府的政策、法令按月征收煤税,然后秘密送往根据地。征收煤税不仅部分地解决了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困难,更主要的是保持和扩大了共产党和工会组织在矿工中产生的影响,是当时党在敌占矿区内领导矿工的一种特殊斗争形式。

1941年下半年,环境恶化,洪山特别党支部遭到严重破坏,于1941年秋停止了活动。19437月,上级党组织派党员陈守法到洪山开展工作,搜集敌人情报。陈守法与孙兆玉合伙开办“玉来饭庄”,以此为掩护,建立党的地下联络站。10月,陈守法发展孙兆玉、杨学胜等5人加入共产党,建立了中共洪山地下支部。在中共淄博矿区工委的领导下,继续战斗在敌人心脏。

      

      ▲玉来饭庄(画)            ▲玉来饭庄的招牌、用具 

为保护和配合地下工作人员在敌占区内开展工作,淄博矿区工会武装部成立了工人武装,经常神出鬼没地进入敌占区活动,严厉惩处那些罪恶累累的汉奸、包工头。鲁大公司淄川炭矿沈马庄三坑包工大把头亓汝滨等,倚仗日军势力,残酷地压迫、剥削工人,拒不执行抗日民主政府、矿区工会的法令和规定,抗拒缴纳煤税。工人们无不恨之入骨。在广大矿工的要求下,工会武装部决定铲除各个汉奸、工贼。19404月的一天早晨,矿区工会武装部张队长带领两名队员,化装成下煤窑的工人,处死了亓汝滨,活捉了工贼滕维信。山东省委机关报以《在敌占区工人的铁掌》为题,赞扬说:“这个锄奸案件促使职工运动长足的发展,不但在矿区内募到了大批的救国捐,并把组织工人武装的工作已深入到敌人占据矿区工人中”。

矿区党和工会组织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建立一支工人武装,对保卫和推进敌占区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原矿区工人武装力量升编八路军主力部队后,于19411月,又扩充成立了工会武装特务队,梁振环任队长,翟干臣任副队长。特务队开始只有二三十人,后来逐渐发展到100多人。他们大多是当地人,土生土长,对矿区情况熟悉。副队长翟干臣经常带领战士,扮成下窑的矿工,深入敌区活动。有时白天扒日军的运煤火车,引诱伪军产销队追至野外消灭敌人,缴获敌人的武器武装自己。夜间就以八路军武工队的公开身份在矿区活动,使地下斗争和公开的武装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

1941年日军开始推行“治安强化运动”,对根据地反复“扫荡”和“蚕食”。为了加强对淄博矿区的领导,41日,在鲁中区党委的指示下,中共淄博矿区委员会在淄西根据地建立,梁振环任书记,属泰山地委领导。矿区党委采取内线斗争和外线斗争相结合的策略,组织领导广大矿工和武装力量,同敌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斗争。4月底,张博铁道大队副大队长张文亭率队员30余人,经长途跋涉,在津浦铁路泰安以北地段袭击敌人的“国际列车”,消灭了押车的日军,向车上的外国记者散发抗日传单。粉碎了日军以此沿途搜集新闻、制造舆论、欺骗世界人民的图谋。

194371日,中共山东分局发出《关于加强敌占区职工运动的指示》,指出:“各区党委及一定的地委,须抽出一定的职工会负责同志(应等于同级工会的委员)参加城市工作委员会,并以一定的坚强干部参加各城市的工委或市委做城市职工工作。对淄博、枣庄、泰汶诸矿区及胶济、陇海、津浦各路,酌量建立党的职工工作委员会,以开展与加强职工工作”。遵照这一指示,鲁中区党委于194310月成立了中共淄博矿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矿区工委),许光明任书记。矿区工委下设办事处、敌工部和武工队。工委第一次会议在淄东山区的余粮村召开,对开展敌占区工作的组织方式、斗争方法和如何进行点线工作等都进行了具体研究。通过分析当时的形势和淄博工矿状况,确定了“依靠工人群众,外线领导内线,坚持边沿斗争”的工作方针。工委领导实行划线分工:千峪村、佛村至淄川北部矿区和南定轻金属厂(即现山东铝厂)为一线,由梁振环负责;淄川矿区的洪山一带为一线,由许光明负责;博山黑山炭矿一带为一线,由刘惠之负责。另外,按照实行群众化、职业化的要求,派刘月河回原籍淄川县白沙村,以挑担卖柿饼、软枣等为职业,活动在淄川炭矿的辛庄矿、辛庄子辅助坑和南定华坞炭矿一带。矿区工委领导机关设在山区,工作重点放在敌占矿区。工委领导机关常驻地区是益、临、淄、博边区根据地的余粮、杏叶、马鹿、大辛、窟窿山、下册村一带,有时也驻淄东边沿地区佛村、千峪、窑洼庄一带。

抗战初期,矿区党组织就发动矿工利用在井下使用炸药的便利条件,“偷”取炸药支援八路军。所以,日军对炸药控制管理非常严格。领取炸药,须经日本职员、监工、把头审查批准,监督使用。日伪产销队在井口和矿区大门口,对工人进行搜身检查,发现带有炸药,轻则施以酷刑,重则枪毙。规定若偷带三块炸药者就枪毙。尽管敌人对炸药管理控制严格,手段毒辣,但却没有动摇矿工们搞炸药的斗志。1943年,日军在淄川炭矿洪六坑试验长壁式采煤法,全是放炮采煤,用炸药多。地下党员阎满秋(其公开身份是包工柜把头)就利用其工作条件,采用多领少用的办法,把搞到的炸药藏在井下充填带(用矸石垒成的墙)里边,积攒多了,就在夜间提出来,用以支援抗战。仅两三个月的时间,他就获取炸药600多斤,雷管200多个,导火线150米。这种“偷”炸药支援八路军的活动遍及全矿区,每月“最多能搞出炸药五千余块(约一千余斤)”。为此,受到鲁中区党委的表扬。

矿区工委还发动矿工利用怠工、破坏机器设备、耗费材料经费、拖延巷道开采等种种方式,破坏敌人生产。如淄川炭矿电机房工人(党员)下夜班时把烧红的铁块扔进仓库,燃起大火将仓库储存的物品烧个净光,价值二三十万元。这些破坏敌人生产的斗争遍及各个矿井,矿工编了这样一首歌谣:“机器里边放螺丝,紧要关头卡电源,变压器放了油,通上电就冒了烟,扳开道叉翻了车,碰倒棚扶三天,三天两头闹停产,急得鬼子团团转。”矿区工委委员们分头插入各矿井、工厂,采取“职业化、群众化、战斗化”和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发动群众,把10万矿工作为主要依靠力量,在矿区和附近农村共建起党的秘密联络点和工作关系20余处,一般工作关系60余人,发展党员40余人。使矿区党的地下工作有了较强的基础,为里应外合打击敌人、保卫抗日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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