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如何办理热力供应后置许可问题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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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5-23 16:53 咨询:其准备在淄川区成立热力供应公司,通过网上申请注册时提示需要后置许可,咨询如何办理热力供应后置许可。 回复时间:2025-5-24 11:5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答复:经调查,依据《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二)有可靠、稳定的热源和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供热能力及符合要求的供热设施。转供热企业与热源企业以合同形式确定供热量;(三)有项目批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四)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五)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经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六)有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和应急保障措施,有应急事故抢修抢险预案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抢险人员、设备;(七)供热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供热经营许可的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高级职称必须是国家规定具有高级职称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三)热源配置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供热能力与供热规模的匹配情况,外购热源的提供供用热合同;(四)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审批文件:热源与主干管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城市规划许可文件,施工许可证、压力容器合格证,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五)法定机构出具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合格报告;(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供热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抢修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和设备台帐;(七)企业章程、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八)供热服务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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