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1-2022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30 14:2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了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按照通知要求,淄川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现场核实情况,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533-5167110


附件1: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