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2022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初审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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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了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按照通知要求,淄川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现场核实情况,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7天 监督电话:0533-5167110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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