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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淄川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15 14:48: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5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及淄川中学、般阳中学、淄博理工学校、淄川第二中学、淄博第十中学、淄博第十五中学、淄川实验中学、区特殊教育中心等8所学校党组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延伸巡察区教体局下属其他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情况,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加强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履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核心职能情况;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活力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教职工关切问题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教育和体育局、淄川中学、区特殊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18766928532

电子邮箱:1876692853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淄博理工学校、淄博第十五中学

联系电话:18766928531

电子邮箱:18766928531@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淄川实验中学、淄川第二中学

联系电话:15064382305

电子邮箱:15064382305@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淄博第十中学、般阳中学

联系电话:18560730370

电子邮箱:18560730370@163.com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20日。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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