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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七年淄川县龙口庄一株古树与乡邻善举的金石见证

发布日期: 2025-08-22 09:38:53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溪强

在传统金石文献中,为古树立碑者堪称凤毛麟角。山川碑记多述地理沿革,寺庙碑刻常载修建始末,而以碑刻专记一株槐树的存续,且关联乡邻集体善举者,更为罕见。淄川县龙口庄(今属淄川区龙泉镇龙一、龙二、龙三、龙四个行政村)现存一通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护槐碑,此碑系笔者为完善《龙四村志》暨龙口地方史志内容而对该碑拓印并译现代语文,以282字的篇幅,记录了当地百姓为保留一株遮阴槐树而集体捐资的往事,成为清代地方社会“小众碑刻”的典型遗存,其在地方史志中“绝无仅有”的记载,更凸显了这份民间记忆的独特价值。

一、碑刻背景与核心事件

据碑刻及地方遗存考证,龙口庄关帝庙前路南曾有一片菜园,为乡邻许士孝所有,园中有一株古槐,至乾隆四十七年时已“枝繁叶茂,环绕交织”。彼时,村中五圣堂因年久失修启动重修,许士孝出于善念,愿将此槐作为布施献予庙堂,充作修缮物料。

这一提议却引发了乡邻的集体关注。对往来行人与村民而言,这株古槐早已超越“树木”的自然属性——盛夏时浓荫覆亩,成为南来北往者歇脚纳凉的“天然凉棚”;其枝叶如“慈母般的关怀”,为奔波途中的行人提供片刻安宁。善人们深知,若槐树被伐,不仅夏日荫凉无存,更会失去一处承载日常温情的公共空间。最终,乡邻决议:由众人共同出资十二千文,代替许士孝完成布施,既成全其善举,又保住这株惠及四方的槐树。为防岁月流逝、往事湮没,众人遂刻碑记之,立于龙口庄小南门以北路边,让这段护树佳话得以传世。

二、碑刻原文与形制考述

碑刻形制

该碑为当地产青石质,现存于龙口庄南路边。实测碑长880毫米、宽500毫米、厚230毫米,体量虽不大,却保存完整。碑文以繁体楷书竖刻,正文7行计75字,全文共282字(含捐款名录),字体端庄规整,显系民间书手精心书写后镌刻,虽无名家痕迹,却透着质朴庄重。

碑文正文:

“里人有许公讳士孝者,于关帝庙前路南园有槐树一株。因重修五圣堂,愿施焉。善人以为阴翳旋绕,往来行人慈息于此。爰公议,代许公出布施十二千留之。恐生久不可考,故特勒贞珉以志之。”

笔者释文:

同乡有位许士孝先生,在关帝庙前路南的菜园里有一株槐树。因五圣堂重修,他愿将这株树捐献出来。善人们认为,此树枝叶繁茂、浓荫环绕,南来北往的行人常在此歇息。于是众人商议,代替许公捐出十二千文布施,以保留这株槐树。担心年深日久后此事失传,特意刻碑记录。

三、捐款名录及数额考析

碑侧详细镌刻了64位捐款者的姓名与数额,共计捐款一万七千四百文,其中包含代替许士孝布施的十二千文。按姓氏分类统计如下:

许姓(14人):许士孝(树主,未列捐款,由众人代捐)、许廷举(800文)、许廷弼(600文)、许守业(500文)、许守份(500文)、许克己(400文)、许克恭(400文)、许克俭(300文)、许克让(300文)、许登云(300文)、许登科(200文)、许登高(200文)、许登魁(200文)、许氏(女眷,200文)。

张姓(12人):张启元(1000文)、张启亨(800文)、张启利(600文)、张启贞(500文)、张承先(500文)、张承后(400文)、张承宗(400文)、张承祖(300文)、张士魁(300文)、张士杰(200文)、张氏(300文)、张母李氏(200文)。

程姓(7人):程继尧(600文)、程继舜(500文)、程继禹(500文)、程继汤(400文)、程守仁(300文)、程守义(300文)、程氏(200文)。

司姓(7人):司大忠(600文)、司大孝(500文)、司大节(500文)、司大礼(400文)、司秉正(300文)、司秉直(300文)、司氏(200文)。

其他姓氏(24人):黄姓3人(共1100文)、邵姓2人(共700文)、沈姓2人(共600文)、李姓2人(共800文)、陈姓2人(共600文)、贾姓2人(共500文)、王姓2人(共700文)、唐姓1人(300文)、杨姓1人(300文)、韩姓1人(200文)、白姓1人(200文)、侯姓1人(200文)、董姓1人(200文)。

以上名录中,许、张、程、司四姓捐款占比超总额的七成,且多为男性户主,间有女眷署名(如“张氏”“张母李氏”),反映出当地大族主导、全族参与的民间公益模式。捐款数额从200文到1000文不等,体现了按家境量力而行的特点,更凸显“众人拾柴”的集体意识。

四、碑刻价值:小众记忆与民间伦理的独特载体

与传统“大众碑刻”相比,这通护槐碑的稀缺性与独特性尤为显著:

(一)立碑对象的“微观性”:从“宏大叙事”到“日常关怀”

传统碑刻多为山川、寺庙、名人而立,承载的是地域标识、宗教传承或功勋伟业,关联“大众记忆”。而此碑的核心是一株“实用之树”——它不关乎神灵崇拜,不涉及历史功业,只因能为普通人“遮阴歇脚”而被珍视。这种对“日常温情”的记录,恰是小众碑刻区别于大众碑刻的关键:它聚焦的不是“宏大价值”,而是普通人对生活细节的守护。

(二)立碑主体的“民间性”:乡邻共识与集体行动

64位捐款者涵盖17个姓氏,以龙口庄大、小南门附近的许、张、程、司四大姓为核心,形成“大族牵头、小姓参与”的格局。他们既非官方机构,也非士绅阶层,而是普通村民自发组织,以“代捐留树”的方式,既成全许士孝的善举,又保住公共福祉。这种“不伐一木、不伤一善”的智慧,正是清代乡村“熟人社会”伦理的生动写照。

(三)立碑意义的“稀缺性”:淄川金石中的孤例

乾隆四十七年季夏的这通护槐碑,是淄川县龙口庄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为树立碑之举。其稀缺性不仅在于形式,更在于价值取向:对民间而言,“值得铭记”的未必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也可以是一桩守护“遮阴之树”的小事;“善举”的形式,既可以是直接捐献财物,也可以是为保留公共福祉而共同担当。这种“以小见大”的记忆,为清代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史提供了珍贵注脚。

五、结语:一棵槐树与一方百姓的精神印记

如今,这通护槐碑仍静静立于龙口庄路边,碑上的捐款名录虽经风雨剥蚀,却清晰镌刻着两个多世纪前的温情:许士孝的布施之善,64位乡邻的护树之仁,以及那株槐树所象征的“普惠之美”。它告诉我们,历史不仅藏于庙堂典籍,也写在民间的砖石之上;而真正扎根人心的记忆,往往不在宏大叙事中,而在那片为行人遮过阴的树荫里,在那群为守护温情而慷慨解囊的乡邻故事里。这,正是这通“小众碑刻”留给今人的最珍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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