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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6-01-14 08:02:39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12日,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区人民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恒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洁、赵长浩、张刚、张学文、张立冬出席会议。副区长王倩雯、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促进淄川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作了专题讲座。会议审议表决了个别住淄川市人大代表请辞事项,补选了市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周恒学指出,依法做好人大代表请辞事项的审议和补选工作是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完整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确保代表工作衔接有序。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不断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和水平。新任命同志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干出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作者:李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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