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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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而中国企业商标遭遇海外抢注现象日益频发。“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企业要出海发展,海外商标注册务必先于市场开拓,以防诸多商标风险。商标被海外抢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将受阻,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助力淄川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以下预警提示: (一)提前做好海外商标的前瞻性、全面性布局。重视海外商标品牌战略规划,结合企业出口战略、经营战略,明确企业海外商标品牌布局、保护、运营等长远策略,以企业未来国际市场开拓为战略布局,提前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商标国际注册有三种途径,即单一国家注册、地区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各国商标权注册原则有申请在先原则、使用在先原则、申请和使用混合原则。 (二)建立商标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商标日常监测体系,实时监测热点国家或地区商标申请注册情况,密切关注是否有他人使用或申请注册与企业自身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尤其要防范竞争对手和国际代理商。一旦监测发现商标被抢注,可及时提出商标异议,证据充分时较容易阻止商标被注册。如果疏于监控,未及时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程序,商标被抢注成功,那么后续企业维权会较为困难且成本更高。 遇到他人抢注商标成功注册的情形,企业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维权。 (一)发送律师函警告。企业可以向抢注人发送律师函(警告函),告知自身权利证明,要求其撤销商标或转让商标。律师函对于抢注人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二)通过谈判和解方式维权。相较诉讼,和解方式具有时间短、成本低等优势。谈判前,要充分调查摸底掌握抢注人的信息,判断其抢注商标动机,制定可行性谈判策略,实践中,有通过花费金额购买商标权、以部分经销权换取商标权等方式解决纠纷。 (三)通过行政手段维权。商标被抢注后,企业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提出商标无效申请,还可以提出商标不使用撤销程序。 (四)通过诉讼手段维权。企业可以向当地法院对恶意商标抢注人提起诉讼,诉讼前企业应着力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充分证明自身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及抢注人具有恶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在先使用证明文件、企业产品样本、抢注方产品样本等,但企业需要综合权衡,因为诉讼的周期长、成本高,还可能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五)其他维权手段。若谈判、行政或诉讼等方式未能挽回商标权,更换商标进行申请注册也是一种进入当地市场的方式。或者,企业结合自身海外发展战略,经过全面缜密综合评估后,还可以选择“弃标弃市”,放弃该国市场份额。
我区企业如遇到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请及时与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联系电话:0533-5183037。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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