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届淄川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告 | |||
|
|
|||
|
|||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等相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展十三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1.常规巡察对象: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馆等16个单位党组织。 2.巡察“回头看”对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等4个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情况以及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治“四风”情况,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情况,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推动落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落实巡察监督及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成果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三、区委巡察组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档案馆、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18766928532 电子邮箱:18766928532@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信访局。 联系电话:18766928531 电子邮箱:18766928531@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5064382305 电子邮箱:15064382305@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18560730370 电子邮箱:18560730370@163.com 巡察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0533-5171718 电子邮箱:qwxchb@zb.shandong.cn 邮政信箱:淄川区176号信箱 中共淄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