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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发布日期: 2026-07-01 08:54: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淄川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通告,正式划定全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范围:东至湖南路(含洪山镇涧北村社区、解庄村、小红卫村、东工村、蒲家村、北工社区、北杨家村,寨里镇北沈村),北至眉山路(含钟楼街道井家河村、西谭村、东谭村、贾村村、夏庄村),西至凤凰山路(含将军路街道七里村、贾官村,钟楼街道山张村、双泉村、苗家窝村、下五村、灵沼村),南至南外环(含龙泉镇和庄村、尚庄村,昆仑镇南石谷村)。重点管理区以外为一般管理区。

  此次划定为临时性划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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