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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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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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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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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扶办字〔2020〕84号

 

淄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0年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按照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淄扶办字〔2019〕15号)要求,制定了《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责任分工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前制定活动方案,于9月29日前报区扶贫办。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将工作总结于10月19日前报区扶贫办。
  联系电话:5180137
  联系人:李延英    邱思思
  邮箱:zcqfpb@zb.shandong.cn
  附件: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淄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淄川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省市扶贫办《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开发办、市扶贫办关于扶贫日活动的安排部署,坚持“正面宣传、注重实效、广泛参与、务实节俭”的原则,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扶贫日会议。10月17日,召开社会扶贫暨10·17扶贫日工作会议,拟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评选表扬部分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先进典型代表参加会议。
  (二)深入开展助力巩固脱贫成效帮扶行动。一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人文关怀等志愿服务,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二是开展帮扶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六个一”,全区各帮扶单位及党员干部要及时组织开展帮扶走访,在10.17期间深入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家中,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拉近与贫困户之间的关系,提升贫困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开展系列扶贫公益活动。重点面向贫困老人、困难学生、特殊困难群体等,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扶贫公益活动。团委、妇联、工商联、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实施金晖助老、“美在家庭”巾帼扶贫志愿、“千企帮千村”活动、圆梦行动、牵手关爱行动、“第一村医”进村入户送健康等一系列扶贫公益活动,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实施系列扶贫公益活动。
  (四)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以9月份全国“消费扶贫活动月”为契机,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集中推介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农产品。会同区供销社共同举办2020年淄川区农副产品消费扶贫对接会。积极组织区内涉贫农产品参加市级消费扶贫展销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在纳入消费扶贫台帐管理的涉贫经营主体中,命名一批“特色消费扶贫产品品牌”。
  (五)举办扶贫宣传活动。9-10月份为扶贫重点宣传月,托省市区内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宣传全区脱贫攻坚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全方位立体展现精准扶贫的淄川答卷。二是举办全区脱贫攻坚成就展。在扶贫日期间举办全区脱贫攻坚成就展,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和生动实践。
  三、工作要求
  全区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开展相关活动。举办扶贫日系列活动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铺张浪费,确保活动规范有效。

 

 

淄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