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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川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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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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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为充实完善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2023年项目实施做准备,按照要求,我们编制了淄川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产业发展项目。

1. 淄川区确定的硒、游、菌产业发展项目,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2. 结合资源禀赋,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

3. 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4. 联农带农富农成效显著的户用项目。

5. 原产业项目提质增效项目。

(二)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1. 改善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饮水、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

2. 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香菇发展“百村示范万户共富”工程项目必要的配套设施项目。

3. 支持产业发展必要的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设施。

4. 提升村居环境必要的残垣断壁拆除、停车场建设、简易绿化美化等项目。

二、项目支持对象

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对象主要为:脱贫村、有脱贫户(含监测帮扶户)的村、脱贫户。

三、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 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镇办。

2. 镇审核。镇办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乡村振兴局。

3. 区审定。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镇办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报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二)镇级项目

镇级项目,由各镇办相关科室提出项目建议,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经镇级政府会议审核,征求相关村意见,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镇办项目经镇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区级报告、区级论证评审意见、区级审定意见、区级公示、区级公告。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镇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纳入2023年实施计划。为加快项目建设,拟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谋划要精细,项目建设内容要准确,项目图纸、预算要由专业机构出具,项目纳入项目库后不允许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

2. 所报项目要符合当地实际,具备实施条件,能够持续稳定产生经济效益,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所占土地性质不明确的、环保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

3. 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产权主体,并明确到具体村及份额,没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含监测帮扶户)的村暂不安排实施项目。

4. 各镇办于1031日前完成项目库镇级审核工作,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5. 按程序选择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按照《山东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参考模板》要求,留存好镇级、村级相关档案资料。

联系电话: 5180317

 

淄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