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关于调整设立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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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决定调整设立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调整设立名单通知如下。
一、能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许永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赵云龙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郑明涛 区供电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赵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祝长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煤炭加工行业、发电、粮食储备企业及油气管道保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许永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付志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付志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承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工业行业(不包含危险化学品、矿山、电力、电信运营、煤炭加工、石油天然气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高效煤粉、民爆、军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许永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付志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士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杜 斌 区气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春玲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许永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士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郑明涛 区供电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刘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振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赵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董忠山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牛少健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付志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昌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学、郭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燃气、供热、物业、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赵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立侠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敬涛 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殷绍胜 区邮政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翟纯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满亮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公路、邮政等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赵 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李昌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贾士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庆农 区水利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李昌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长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商贸流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枭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孙艺兵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智强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孙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齐菊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商贸流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枭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唐加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牛少健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庆农 区水利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立侠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孙 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唐加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枭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其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贾士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明涛 区供电中心主任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孙丰国 区医疗保障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张其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医院等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枭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付志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艺兵 区商务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孙启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立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庭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牛少健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立侠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牛少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学校、校车等教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庭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云龙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郑明涛 区供电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张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启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自然资源、林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庭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王利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汪洪新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士龙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朱庆农 区水利局局长
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杜 斌 区气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王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光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农业机械、农业农村、水利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孙鲁岷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王立侠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牛少健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纯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利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昌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敬涛 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王立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张传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孙鲁岷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韩 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 鑫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
牛少健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贺滨业 区民政局局长
刘鹏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庆农 区水利局局长
孙艺兵 区商务局局长
唐加福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启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兴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 锋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韩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按区政府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监管。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报区安委会批准。
附件:淄川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
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淄川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各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淄安委发〔2019〕9号)和《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川安发〔2019〕28号)精神,制定本规范。
一、落实工作职责
1.抓好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区安委会安排工作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
2.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措施,并及时向区安委会报告工作。
3.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4.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5.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各专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专业委员会主任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应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督促、研究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2.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安委会报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每半年向区安委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3.检查督查制度。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综合性、定期性、季节性、专业性检查,对本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4.警示制度。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同比增加、发生生产安全死
亡事故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险情等情况,专业委员会应组
织相关部门对下一级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
5.通报制度。本行业领域内发生死亡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后,专业委员会应及时通报情况,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
6.约谈制度。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
重大危险源监控未落实专人、重大事项推进不力、事故多发的镇(街道、开发区)和单位,应约谈下一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7.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提请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三、抓好工作运行
1.明确本专业委员会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做好日常工作。
2.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安委会报告。
3.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由本专业委员
会办公室负责发文。重大事项确需以区安委会或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并按程序审签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