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淄川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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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18-51189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5-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淄川区“十三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和《淄博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残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局、区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区老龄委联合制定了《淄川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民政局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淄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淄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淄川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二五”期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单列一章并作了全面规定,为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提供了法规保障。省市残联、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经信、文广、旅游、老龄、铁路、民航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标准,“好客山东·旅游无障碍”、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宣传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区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工作,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由基本救助型逐步向智能化发展,11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区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无障碍意识普遍增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便利。
“十二五”期间,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仍然落后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无障碍科普教育和宣传不够深入,人人需要无障碍的服务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立;无障碍环境建设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部分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不达标、服务管理滞后,以及残疾人出行难、停车难、信息交流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淄博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淄残联发〔2018〕9 号)和《淄川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川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以强化法制标准建设为重点,健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规章制度,加快推动交通、教育、金融、旅游、食品药品、信息网络、紧急避险和应急疏散等行业领域无障碍标准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以改造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重点,全面提升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年)》和《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推进无障碍设施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疗康复、托养养老、社区、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等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公共服务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
——以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为重点,全面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重点解决好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的日常起居和基本生活问题,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纳入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内容,按照平均每户不低于 2500 元的标准全面组织实施,逐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各镇办要切实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加强无障碍环境的宣传、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加强统一领导,组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各镇办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创新方式,推广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
我区同步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考评机制,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智慧城市”综合考评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和“美丽乡村”的专项考评内容。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平台,组织由无障碍专家、残疾人、老年人、大学生志愿者、媒体代表参加的无障碍督导员队伍,定期开展督导活动。通过各地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平台,向各有关单位提出督导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应当尊重督导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服务管理。
(二)加快推动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我区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音像制品、政府网站、公益网站、残联网站要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推广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推进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探索完善 110、120、119 等紧急呼叫系统,方便残疾人报警、呼救。在基层选举,以及中考、高考、公务员招考、企业事业单位招录、职业资格考试、就业招聘等工作中,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提供无障碍或便利服务。
(三)加强无障碍环境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城市公共设施设计规范,积极推动各地各行业开展无障碍标准化建设,落实促进无障碍设施研发和社会资本投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优惠激励政策。
(四)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投入和改造力度。
各镇办要逐年加大对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基本经费投入,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建立无障碍改造补贴和奖励政策。
新建、改建道路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必须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进一步提高无障碍设施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和质量。
要制定计划,提供无障碍建设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机关、学校、社区、医院、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工作力度。推动公共交通实现标准化无障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为残疾人、老年人服务的出租车队。
各镇办要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纳入管理内容,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发挥功能。
(五)广泛开展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各镇办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大力支持,用好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所有资金落实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2018 年底前实现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到 2020 年,根据形势发展和残疾人需求,进一步提高标准和扩大受益面。
规范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推广残疾人、老年人家居无障碍设计,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村改造、危房改造、农厕改造中优先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在不影响安全和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按照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有关规定进行无障碍改造,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为其改造提供便利。
(六)做好无障碍环境宣传工作
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节”、“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肢残人节”等节日期间,各镇办应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督导活动,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放大无障碍效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检查评估
区有关部门将于 2018 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20 年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相关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和残疾人、老年人组织及代表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对无障碍标准化示范单位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