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区政府召开2025年第3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淄川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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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276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近年来,淄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共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精神,落实新时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治理理念,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原则,全面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采用“1+N”即生态修复+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综合治理、绿色矿山等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因地制宜、“一矿一策”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十三五”以来,淄川区政府不等不靠,多元化筹集资金约2.3亿元,完成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成功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基本满足淄川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资金需求。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指示精神,落实上级生态修复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十五五”生态修复任务,2030年争取全面完成淄川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