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淄博市淄川区有机蔬菜服务协会为张庄香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批复

川政字〔2022〕32号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确定淄博市淄川区有机蔬菜服务协会申报张庄香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的请示》(川农发〔2022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淄博市淄川区有机蔬菜服务协会为“张庄香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具体承办“张庄香椿”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登记工作。你单位要按照要求,全力做好相关申报指导审核工作。

此复。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23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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