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淄川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政字〔2024〕61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96891
成文日期
2024-09-30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马陵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太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提报的《关于报批〈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马陵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太政发〔2024〕116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请示内容,望你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此复。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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