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川政字〔2024〕78

 

岭子镇人民政府:

你镇提报的《关于申请批复〈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岭政发〔2024〕118号)及规划成果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请示内容,望你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此复。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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