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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情况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5249340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2-04-04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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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情况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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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对20184月印发的《淄川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27日,将《征求建议稿》分别送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征求意见,并经司法局合规性审查。31日,参照市政府新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淄政发〔20221号)进行了二次修改,并分别送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区政府工作规则共分十四章、八十七条,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在总则部分增加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委工作部署等相关内容。

二是关于组成人员职责。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分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府组成人员职责范围。

三是关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府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优化经济调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注重预期引导和风险防范;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深化政府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建设全领域无证明城市,落实一次办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关于依法行政。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等工作进行了梳理完善。增加了关于加强行政指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的规定;对涉及重大投资、重要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合同、协议,签署前应提交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五是关于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加了重大决策向委报告,依法履行舆情研判、公平竞争审查和机构编制审查等有关程序要求。将写实性评价作为重大任务督查事项的重要手段。

六是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政策制定过程要让公众有更高的参与度,实行开门决策;要更加注重政策的精准解读,实行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不断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及时关注公众意见,解答公众疑惑,做好舆情研判处置。

是关于健全监督机制和政务督查。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增加了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支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政务督查方面,对督查工作的目的要求、任务手段、工作定位、督查结果运用,严格控制督查频次时限和范围对象等作出规定。

是关于会议制度和公文处理。主要是对进一步规范会议议题提报程序、提高议题文件材料起草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了会议议题前置审核制度;对有关重要专题会议纪要签发程序进行了规范;按照精简、规范、高效的要求,对政府各类会议审批、提高办文效率、精简文件等作了细化规定。

九是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根据有关要求增加了外出书面同步报备、四不两直调研等内容。

规则修订稿征求了各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第4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联系人:牛秀超   联系电话:517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