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策解读】《淄川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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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83198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淄川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淄发〔2023〕4号)要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淄发〔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淄川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共分十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加强科技创新创造,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第三部分为纵深推进动能转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四部分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五部分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六部分为提升城市建设治理水平,建设品质宜居城镇。
第七部分为推动农业融合发展,工农互促振兴。
第八部分为聚力用好“关键一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第九部分为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第十部分为繁荣发展优秀文化,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第十一部分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幸福淄川。
第十二部分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谱写平安淄川新篇章。
第十三部分为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方案实施保障。
解读单位: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33-518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