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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德刚解读《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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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德刚解读《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发布日期: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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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德刚     电话:0533-5181128

 

为保障全区公共安全和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修订了《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各类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二、决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提高我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三、出台目的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防控安全风险、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职责权限全面调整,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质效,淄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的监管职责,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防范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四、重要举措

《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共9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支撑文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我区区级领导机制、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区级工作机构、联合应急指挥部,区、区级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

(四)运行机制。从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置、运用各类信息渠道,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预判,恢复重建抓好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保护我区公民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健全区委区政府统筹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强化资金、政策、规划统筹,促进资源融合、效能提升。

(五)资源保障。在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六)责任与奖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

(七)预案管理。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附则。对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九)附件。明确了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应急保障工作主要牵头和配合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