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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川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苏泉林解读《淄川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5489871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24-09-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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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交警大队负责人苏泉林解读《淄川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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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新修订《淄川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能够确保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快速反应,救援及时,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淄川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区指挥部,设置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行动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补充、细化有关单位职责,具体明确应急工作组职责的划分,并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是明确应急响应程序。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区交警大队应及时汇报事故情况,作好报案记录,并进行先期处理。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尽快恢复交通,做好后期处置

三是做好善后处置和应急保障。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抢救伤员,协同做好医疗救助、善后理赔及遇难家属安抚等工作。从人力、资金、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治安维护等几个方面保障《预案》有效实施,明确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担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职责。

下一步区交警大队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保障《预案》的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区指挥部成员单位需根据自身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制度,确保在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做到协调联动,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的关键时段、路段发布安全提示、警示信息。

三是强化宣传与培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安全意识,提升应急队伍的专业能力,定期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防范和处置能力。

四是持续开展对《预案》的监测与评估。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整和优化,确保其能够适应实际交通状况的变化和需求。